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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信息2026年9月第4期
发布时间:2026-09-24 【字体:大 中 小】浏览次数: 【打印本页】

1.欧盟对华碱性二氧化锰原电池及电池组实施海关登记

当地时间2026年9月16日起,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碱性二氧化锰原电池及电池组(涉及欧盟CN海关编码:8506 10 11)实施海关登记,为期9个月。这意味着欧盟海关开始记录每一批进入欧洲的中国碱性电池,一旦后续反倾销调查裁定成立,这些被“登记在案”的进口电池,可能被追溯征收9%到134%的反倾销税。本次调查于2026年7月由德国电池厂商VARTA Consumer Batteries GmbH & Co. KGaA向欧盟委员会申请启动,这是欧盟近年来首次对中国成品干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

建议相关出口企业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按欧盟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应诉材料填报,避免因逾期或不应诉被征收惩罚性税率;同时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配合商协会组织的行业抗辩,并提前评估供应链与出口市场布局,降低对欧盟单一市场的过度依赖。

(江苏省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2.美国签署最新制裁法案

当地时间2026年9月18日,特朗普签署《2026年林赛·格雷厄姆制裁俄罗斯与伊朗法案》,授权并扩大对俄制裁、关税及禁令,并将《1996年伊朗制裁法》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法案核心包含两大规制体系:一是全面加强对俄制裁,涵盖俄罗斯政府机构、金融体系、能源产业、国防工业、航运海事及核能领域;二是创设新的关税机制,分别规制俄罗斯输美商品及特定第三国输美商品。其中,第113条首次以成文法形式,建立了针对特定第三国的关税机制,即对符合本条适用情形的国家的输美商品,可征收最高100%的从价关税。这将对涉俄跨境贸易、能源合作及涉美出口企业带来潜在合规风险。

中国商务部对此回应表示,中方一贯反对缺乏联合国授权和国际法依据的单边制裁,反对以涉及第三方为由,对他国采取所谓次级制裁措施。中方将继续密切关注美方后续举措,并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权利,坚定维护中国国家主权和发展利益以及企业的合法正当权益。

(江苏省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3.阿根廷对华洗衣机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年9月14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6年第154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洗衣机(西班牙语:Máquinas de lavar ropa de capacidad unitaria, expresada en peso de ropa seca, inferior o igual a 13 kilogramos; excepto las máquinas con sistema de secado por calor y aquellas con dispositivo de accionamiento por fichas o concebidas para llevarlo)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决定不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单桶容量(以干衣重量计)不超过13千克的洗衣机,但不包括带有热烘干系统的洗衣机,以及带投币装置或设计为可安装投币装置的洗衣机,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450.11.00、8450.12.00、8450.19.00和8450.20.2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4.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无螺栓钢制货架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6年9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无螺栓钢制货架(Boltless Steel Shelving Units Prepackaged)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5.澳大利亚对华轻型钢螺柱和轨道作出反补贴终裁

2026年9月1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120号公告,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轻型钢螺柱和轨道作出的反补贴终裁建议,决定对中国不合作出口商及其他出口商均征收4.5%的反补贴税。涉案产品描述:金属镀层,无论是否含有合金,型材宽度最大为170毫米、高度最大为170毫米,基材厚度最为大为0.69毫米。本案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中厚规格的轻型钢螺柱和轨道、横撑以及柔性导槽构件。2025年6月30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轻型钢螺柱和轨道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6年8月1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该案作出反补贴部分终裁,裁定出口商文安县凯泽建材有限公司在调查期间补贴微量,因此终止对其反补贴调查。同时,委员会将继续进行对中国所有出口商的反倾销调查以及对不合作出口商和其他出口商反补贴调查。

(贸法通)

6.印度对涉华盐酸乙胺丁醇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年9月1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盐酸乙胺丁醇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生产商武汉武药制药有限公司为5347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7234美元/吨,泰国所有生产商为6584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051410和29051490项下的产品。2025年9月2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盐酸乙胺丁醇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051490。2026年1月30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建议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生产商武汉武药制药有限公司为5124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6096美元/吨,泰国所有生产商为6513美元/吨。

(贸法通)

7.美国作出镀锡板反倾销初裁

2026年9月1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镀锡板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中国出口商/生产商的倾销幅度为136.52%(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130.17%),因涉案企业未应诉,美以不利事实推定的方法得出裁决结果。2026年4月,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镀锡板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后对该案作出反补贴初裁。

(贸法通)

8.阿根廷对华碳钢紧固件启动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调查

2026年9月17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6年第1577号公告,应阿根廷行业协会及阿根廷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紧固件启动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同时启动情势变迁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依照ASME B16.9、ASTM A234及同等标准(例如IRAM 2607等)制造、外直径大于等于60.3毫米小于等于323.8毫米的标准或超标准厚度碳钢紧固件,不包括180度弯头、异径弯头和碳钢三通;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307.19.20和7307.93.00。2008年10月23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紧固件启动反倾销调查。依据2009年10月22日第11号公告,阿根廷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并征收反倾销税。此后,阿根廷先后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15年10月26日和2021年9月22日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贸法通)

9.印度尼西亚对进口防水油布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2026年9月17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印度尼西亚调查机关对进口防水油布[Tarpaulins made from polyethylene (PE)]作出保障措施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第一年为13,400印尼盾/吨、第二年为12,391印尼盾/吨、第三年为11,458印尼盾/吨。措施实施以印尼财政部征税令为准。案件调查期为2021年至2024年。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ex3921.90.70和ex3926.90.99。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10.印度对华不溶性硫磺作出反吸收终裁

2026年9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不溶性硫磺(Insoluble Sulphur)作出反吸收终裁,建议将反倾销税修改为485美元/吨,自2026年7月3日起对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按修改后的反倾销税追溯征收。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8020010、38123930和38249900项下的产品。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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