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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海关拟拟将境外出口单证纳入进口核查
当地时间2026年9月2日,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发布拟议规则预先通知,就如何加强进口披露以提高供应链可见性征求公众意见(截止12月1日)。政策方向表明,未来将要求美国进口商获取并提交外国出口商向本国海关申报的出口文件(包括外国出口报关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书及运输单据等),以实现外国出口报关数据与美国进口申报数据的直接交叉比对。 CBP将重点核查申报价值、数量、归类一致性及文件真实性,旨在打击低报货值、双重发票、非法转运、洗产地、原产地虚假申报及反倾销反补贴规避等行为。
虽此举直接责任为美国进口方,但合规压力将传导至中国出口商,建议对美出口企业立即开展出口报关资料自查,在与美方客户的合同中明确单证交付责任与数据标准,同时关注意见征集截止期限后发布的具体规则条文。
2.欧盟将对公共采购规则进行改革
当地时间2026年9月9日,欧盟委员会正式提出公共采购规则改革方案,拟用一部统一法规取代现有三项公共采购指令,将“欧洲优先”、供应链安全等要求嵌入公共采购系统。采购方可设原产地门槛、评审加权、限制参与,并适用“50%成分规则”——欧盟或受覆盖成分不足投标总值一半的可被直接拒绝,此外异常低价须自证经济可行性,否则也可被否决。能源、水与电力网络、铁路、港口机场、邮政等战略领域均纳入适用范围。法案尚需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审议,适用推迟两年,生效后每七年评估。
提案虽未点名中国,但因中国不是GPA(《政府采购协定》)缔约方,亦无含采购承诺的对欧贸易协定,将面临更严格的参与限制。建议相关企业提前评估供应链影响,密切关注立法进程,防范投标门槛抬高与合规成本上升。
3.巴西对华家电用钢化玻璃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6年9月1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6年第85号公告,应巴西玻璃工业协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用于高温湿类家用电器的钢化玻璃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7007.19.0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0月至2025年9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4.印度对华草铵膦及其盐类作出反吸收终裁
2026年9月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草铵膦及其盐类作出反吸收肯定性终裁,建议修改2025年5月8日第09/2025-Customs(ADD)号通报所确定的反倾销税,将原反倾销税2998美元/吨调整为5004美元/吨,税期同2025年5月8日第09/2025-Customs(ADD)号通报确定的期限一致。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8089193、38089199、38089391、38089399、38089912、38089991以及38089999项下的产品。2024年6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草铵膦及其盐类启动反倾销调查,后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2998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2025年3月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草铵膦及其盐类反倾销案启动反吸收调查。审查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吸收反倾销税的存在和影响,并建议修改反倾销税的金额或/和形式。此次调查的涉案产品为技术型和制剂型的草铵膦及其盐类。案件吸收期为2025年1月至2025年9月。
5.美国对聚乙烯零售包装袋发起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9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马来西亚、泰国的聚乙烯零售包装袋(Polyethylene Retail Carrier Bags)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印度尼西亚、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聚乙烯零售包装袋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越南的聚乙烯零售包装袋发起第三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此案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10月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6年11月16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6.欧盟对华预应力非合金钢丝和钢绞线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9月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应欧盟行业协会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预应力非合金钢丝和钢绞线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08年2月16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预应力非合金钢丝和钢绞线发起反倾销调查,后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2014年和2020年,欧盟委员会对该案发起两次日落复审调查,均做出肯定性终裁。
7.韩国对华聚酯全拉伸丝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9月3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6-242号公告,应韩国化纤协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全拉伸丝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1月27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全拉伸丝启动反倾销调查。2022年1月6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公告,依据企划财政部第888号令,正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3.95%—10.91%,措施自2022年1月6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5402.47.9000。
8.泰国对华热镀锌冷轧板卷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9月3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称,应泰国国内企业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热镀锌冷轧板卷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泰国海关编码为7210.4917.021、7210.4917.022、7210.4917.023、7210.4917.024、7210.4917.031、7210.4917.032、7210.4917.033、7210.4917.034、7210.4917.090、7210.4918.021、7210.4918.031、7210.4918.090、7210.4919.021、7210.4919.031、7210.4919.090、7210.4991.000、7210.4999.000、7212.3011.021、7212.3011.031、7212.3011.090、7212.3012.021、7212.3012.031、7212.3012.090、7212.3013.011、7212.3013.090、7212.3019.011、7212.3019.090、7225.9290.090。案件调查期间,反倾销措施持续有效,自2026年9月9日起生效,期限不超过1年。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9.墨西哥对华铝条杆型材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年9月4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成品和半成品铝条杆型材(西班牙语:perfiles y barras de aluminio)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正式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1.58美元/千克。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604.10.02、7604.10.99、7604.29.01、7604.29.02和7604.29.99。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
10.巴西对涉华玻璃纤维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2026年9月4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6年第960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玻璃纤维(葡萄牙语:fibras de vidro, tipo E e/ou E-CR, em filamentos ligeiramente torcidos (roving), de densidade linear igual ou superior a 100 g/km)征收不超过 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211.78-456.44美元/吨、埃及243.42美元/吨。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019.12.90。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