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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预警信息2026年7月第2期
发布时间: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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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欧洲专利局标准必要专利相关研究核心信息
欧洲专利局(EPO)观察站发布新研究报告,系统梳理2013—2025年全球七大司法辖区65份标准必要专利(SEP)司法判决,聚焦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许可费率判定。报告显示,各地法院裁判目标高度一致:既回报创新投入,又保障标准技术广泛普及。可比许可分析法已成主流,自上而下法多作交叉验证。该成果是EPO“标准与专利专项”重要阶段性产出,将于Euractiv“欧洲新兴技术竞争力”活动中发布。配套“专利标准检索工具”年内升级交互版,提升开放访问能力,助力标准化与许可实操加速技术市场化。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2.英国网络机器人监管立法提案核心摘要
英国议员提交《自动化在线软件(访问与透明度)法案》私人议员法案,拟要求爬取网站内容的机器人运营商公示身份与使用目的,提升AI数据爬取透明度,保障出版商版权收益、维系新闻行业运营。该法案获英国新闻媒体协会支持,其推进与否取决于英国政府态度。此前英国相关AI版权立法尝试未果,政府虽出具相关调研报告,但暂不修订法规。业内认为,透明度是AI版权体系的基础,但该法案落地效果受全球执法难、跨区域监管复杂等问题制约,配套技术与合作机制仍需完善。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3.印度人工智能音乐版权法律问题摘要
生成式AI可独立创作音乐,给印度以人类创造力为核心的1957年《版权法》带来极大挑战。该法案仅界定了计算机生成作品的模糊权属,暂无针对AI生成音乐的明确规则,司法层面也未出台相关判例。印度司法仅通过个案保护表演者人格权,未明确AI作品可版权性与所有权,行业存在多种权属认定争议。同时,AI模型未经授权使用版权音乐训练、AI声音克隆等行为,易引发版权与表演者权侵权纠纷。印度虽启动相关政策研讨,但未落地版权改革。美、欧、英等司法辖区普遍认定,需实质性人类创造性投入,AI作品才可享有版权,可为印度提供借鉴。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4.印尼专利、商标及线上知识产权执法制度迎来更新
印度尼西亚近期发布三项知识产权新法规,涉及专利、商标及电子系统侵权执法。专利方面,2026年第6号条例将可专利客体扩展至系统、方法和用途,引入快速公告程序,并规定权利要求超项费须在提交时缴纳,不再可推迟至实审阶段。商标方面,2026年第5号条例大幅缩短了引证意见出具、续展备案及证书发放的办理时限,同时新增身份证明文件要求。执法方面,2025年第47号条例将线上侵权投诉范围从版权扩展至专利、商标、外观设计、商业秘密等所有知识产权类型,并授权知识产权总局与通信部门协调实施内容封锁。这些改革旨在简化行政流程、加强数字时代执法,申请人需相应调整申请策略与预算安排。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5. 韩国文化部和版权监管机构联合发布版权和人工智能培训数据指南
韩国文化部与版权监管机构出台新规指南,明确生成式AI模型训练的版权适用规则。指南规定,AI训练复制版权作品需获权利人许可,合理使用需结合四项因素逐案评估、最终由法院裁定,公益研究类使用更易被认定为合理使用,商业替代性使用则反之。当前全球AI数据授权市场逐步规范化,但各国监管存在差异,韩美适用合理使用原则,欧日设立数据挖掘例外条款,司法判例不一、立法尚未定型。韩国将优化数据授权渠道,开放部分公共数据供AI训练。该指南兼顾AI创新与版权保护,也反映出全球知识产权四大发展趋势。
(智南针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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