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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信息2026年6月第4期
发布时间:2026-06-24 【字体: 浏览次数: 打印本页

1.越南针对中国货物出台过境运输新规

越南工贸部新近出台第43号合并文件(43/VBHN-BCT),严控中国货物经越过境运输,意在防止原产地造假与借道转口规避关税的行为。新规核心约束可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口岸方面,过境通道仅保留河口—老街、友谊关—友谊关、东兴—芒街、凭祥—同登4对边境口岸,其余关口及第三国中转路线暂不启用;

二、时间方面,货物入境清关后停留期限压缩至30天以内,虽可申请延期(每次30天、最多3轮),但超时即面临罚款、扣押甚至强制处理;

三、货品方面,越方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彻底阻断过境,其余货物则必须提前备齐有效通行证或许可文件;

四、监管方面,全程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包装与封签不得擅自改动,严禁拆换、加工或拼柜操作,一旦出现货损或异常须即时向海关报备。

目前该文件已落地执行,相关企业应尽快梳理在途货物及运输排期,核实商品是否触碰禁限红线,尽早申办过境许可并重新测算时效,以规避潜在合规风险。

(江苏省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2.欧盟或将启动新一轮对华汽车贸易限制

20266月19日德国《商报》报道欧盟委员会已完成对中国产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加征反补贴税的筹备工作,方案待成员国批准即可实施。与纯电关税不同,本次插混加税计划获德国默许,落地阻力大减。此举旨在封堵中国车企在纯电被加征最高35.3%反补贴税后转道插混的出口路径——2025年中国对欧插混出口同比暴涨155%,同期中国车企欧洲市场份额从3.1%跃至6.1%。若新关税落地,插混价格优势将消失,短期出口承压。

当前欧盟内部尚未完成成员国意见统一,最终关税落地时间、具体车企差异化税率仍存在变数。建议相关车企立即评估在欧插混订单风险,推进当地建厂生产并优化海外市场布局。

(江苏省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3.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木质装饰线条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6年6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木质装饰线条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2020年1月29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巴西的木质装饰线条发起反倾销调查,同时对中国木质装饰线条发起反补贴调查,后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木质装饰线条作出双反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巴西的木质装饰线条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2026年1月,美国对该案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6年5月,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木质装饰线条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4.韩国对华镀锌冷轧钢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2026年6月12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6-80号公告,决定自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10月11日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锌冷轧钢(Cold-rolled products of carbon steel or alloy steel surface-treated with zinc or zinc-alloys)征收为期四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其中,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Inner Mongolia Baotou Steel Union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税率为22.34%、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Shougang Jingtang United Iron & Steel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税率为26.28%、永通兴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香港(Winstone Development Ltd.)税率为33.67%、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25.75%。涉案产品为厚度小于4.75毫米,涂镀锌、锌铝或锌铝锰的铁、碳钢及其他合金钢的冷轧板材和卷材,包括瓦楞产品和涂漆、涂清漆及涂塑产品,但不包括电镀锌涂覆产品及退火处理制成的合金镀锌产品。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7210.41.0000、7210.49.9010、7210.49.9090、7210.61.0000、7210.70.2000、7212.30.9010、7212.30.9090、7212.40.2000、7225.92.9091、7225.92.9099、7226.99.3000。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5.印度对华热塑性聚氨酯基漆面保护膜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61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热塑性聚氨酯基漆面保护膜(Thermoplastic polyurethane(TPU)-based Surface/Paint Protection Film)作出反倾销终裁,建议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18,50434,027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09500039191000391990103919909039201019392010993920619039206290392069193920692239206929392069393920699939209490392099123920991939209939392099913920999939211310392113903921190039219029392190993926906939269099项下的产品。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6.土耳其对涉华聚酰胺和涤纶高强力纱制帘子布(轮胎用)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6年6月16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公告,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聚酰胺和涤纶高强力纱制帘子布(轮胎用)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包括原产于中国的以尼龙或其他聚酰胺制成的高强力纱线织造、经橡胶浸胶处理,用于各类运输工具内外轮胎的织物(帘子布),以及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以聚酯制成的高强力纱线织造、经橡胶浸胶处理,用于各类运输工具内外轮胎的织物(帘子布)。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902.10.10.00.00和5902.20.10.00.00。

(贸法通)

7.土耳其对涉华冷轧钢板、镀锌钢板及彩涂板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年6月16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冷轧钢板(未退火除外)、镀锌钢板及彩涂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以到岸价(CIF)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税率为22.37%至32.40%,韩国涉案产品税率为10.48%至27.00%。涉案不包括以下产品:1.用于生产机动车辆/乘用车、宽度超过1620毫米的涉案产品;2.浦项镀铝镁锌钢板(Pos-mac)。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2024年12月25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冷轧钢板(未退火除外)、镀锌钢板及彩涂板启动反倾销调查。

(贸法通)

8.法国通报中国出口的卷发器不合格

2026年6月19日,据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官网消息,因产品的带电部件存在可接触状态,带电部件与设备机身之间的绝缘距离不足,无法有效防止漏电,存在触电并遭受电击风险,不符合《低电压指令》的要求。法国通报中国出口的卷发器(品牌:*KEMEI*)不合格。警报编号:SR/01857/26。

(贸法通)

9.意大利通报中国出口的凝胶指甲油不合格

2026年6月19日,据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官网消息,因产品含有二苯基氧化膦,属化妆品禁用成分,其可对生殖系统造成危害,危及胎儿健康,并可能引发皮肤过敏反应,不符合《化妆品法规》的要求。意大利通报中国出口的凝胶指甲油(品牌:Jessie Milano)不合格。警报编号:SR/01860/26。

(贸法通)

10.中国商务部将10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2026年6月22日,商务部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决定将艾维奥克斯公司(Aveox, Inc.)红猫控股公司(Red Cat Holdings, Inc.)蒂尔无人机公司(Teal Drones, Inc.)美国IMSAR公司(IMSAR, LLC)杰亚机器人公司(Jaia Robotics, Inc.)鲍尔航空航天技术公司(Ball Aerospace & Technologies Corp.)奥什科什防务公司(Oshkosh Defense, LLC)L3哈里斯海事服务公司(L3Harris Maritime Services, Inc.)芒廷帕斯材料公司(MP Materials Corp.)美国稀土公司(USA Rare Earth, Inc.)10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禁止出口经营者对上述10家实体出口两用物项,禁止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于中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上述实体;正在开展的相关出口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二、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口的,出口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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