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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6日,欧盟中国商会与毕马威在布鲁塞尔联合发布《监管护栏失衡 损人终致害己——欧盟<网络安全法>修订(CSA2)提案经济影响评估暨欧盟中国商会立场分析报告》。报告详细测算了CSA2提案引入“非技术性排除机制”对欧盟成员国及关键产业的系统性冲击,此举未来五年将使欧盟损失3678亿欧元(约2.94万亿元人民币),其中仅硬件更换就达1462亿欧元。
2026年1月,欧盟委员会以“安全”为由推进新版《网络安全法》,拟拆除更换18个“关键领域”的中国设备并禁止中方参与关键基建,包括探测设备、联网与自动驾驶汽车、电力与储能系统、供水系统、无人机及反无人机系统,以及云服务、医疗设备、监控设备、航天服务和半导体等。
2026年5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裁定,特朗普政府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加征的10%全球进口关税无效。本次裁决仅禁止对涉案原告征收该关税并要求退税,但已形成关键判例,其他受影响企业可通过起诉追回已缴税款。
今年2月20日,在美国最高法院判定基于《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实施的“对等关税”及“芬太尼关税”缺乏法律依据,属于非法征税后,特朗普政府紧急启用第122条作为替代。除非国会批准延长,该10%关税将于2026年7月24日到期。与此同时,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已于2026年3月启动两项覆盖60多个贸易伙伴的“301调查”,涉及制造业产能过剩和强迫劳动产品等问题,计划在第122条关税到期前完成调查并推出新关税措施。
4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半导体器件及其下游产品和组件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500)。3月26日,美国企业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相关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8,330,235、8,507,983、9,093,425、9,865,546、10,062,748、10,707,167),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贸法通)
2026年4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印度尼西亚、日本和俄罗斯的低灰冶金焦炭(Low Ash Metallurgical Cok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为128.83美元/吨,澳大利亚为71.16美元/吨,哥伦比亚为118.55美元/吨,印度尼西亚为67.50美元/吨,日本为42.95美元/吨,俄罗斯为84.16美元/吨。涉案产品为灰分含量低于18%的冶金焦炭,不包括磷含量不超过0.030%,粒度不超过30毫米,允许5%的粒度公差,用于生产铁合金的超低磷冶金焦;半焦炭或软焦炭;粒度为20-40毫米,用于不超过130平方米生铁制造的LAM焦炭。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7040010、27040020、27040030和27040090项下的产品。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5.巴西对涉华塑料真空采血管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4月29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6年第32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Greiner Bio-One Brasil Produtos Médicos Hospitalares Ltda.于2025年9月4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美国、英国和中国的塑料采血管(葡萄牙语:tubos de plástico para coleta de sangue a vácuo)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3822.19.90、3926.90.40和9018.39.99。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0月至2025年9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6年4月30日,应美国钢铁公司(United States Steel Corporation)和美国钢铁、造纸和林业、橡胶、制造、能源、联合工业和服务工人国际工会(the United Steel, Paper and Forestry, Rubber, Manufacturing, Energy, Allied Industrial and Service Workers Union)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土耳其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锡板(Tin Mill Products)发起反倾销调查、对进口自中国的镀锡板发起反补贴调查。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7210.11.0000、7210.12.0000、7210.50.0020、7210.50.0090、7212.10.0000、7212.50.0000、7225.99.0090和7226.99.0180项下产品。
据美方统计,2025年美国自中国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金额约为1.3亿美元、自土耳其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金额约为8179万美元、自中国台湾地区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金额约为1.4亿美元。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6年4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子眼镜及其组件和相关充电设备(II)(Certain Electronic Eyewear Product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Related Charging Apparatuses (II),调查编码:337-TA-1455)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6年4月1日作出的初裁(No.24、25)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对列名被告中国广东SZ DJI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上海Lexiang Technology Co., Ltd., Shanghai, China乐相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调查。2025年6月17日,美国Ingeniospec, LLC of San Jose, California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0,310,296、12,078,870),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贸法通)
2026年4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德国、日本、韩国、瑞典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电工钢(Non-Oriented Electrical Steel)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电工钢作出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9.美国ITC发布对光伏干线总线电缆部件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6年4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光伏干线总线电缆部件及其组件(Certain Photovoltaic Trunk Bus Cable Assembli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438)作出337部分终裁:本案行政法官决定对最终初裁(FID)进行部分复审,特别是申请方是否满足美国国内产业地位的经济要素要求,对其他部分不复审;就部分复审、建议救济措施、涉及到的公众利益等征求意见,书面材料不晚于2026年5月15日提交。2025年1月10日,美国Shoals Technologies Group, LLC of Portland, Tennessee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2,015,375、12,015,376),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贸法通)
2026年4月30日,应美国企业BASF Corporation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韩国、越南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聚四亚甲基醚乙二醇(Polytetramethylene Ether Glycol)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3907.29.0000项下产品。
据美方统计,2025年美国自中国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金额约为3519万美元、自韩国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金额约为1.5亿美元、自越南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金额约为1239万美元、自中国台湾地区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金额约为2256万美元。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