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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信息2026年4月第2期
发布时间:2026-04-09 【字体: 浏览次数: 打印本页

1.美国商务部正式启动AI出口计划,全链条封堵中国企业参与

当地时间2026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署依据特朗普第14320号行政令《促进美国人工智能技术栈出口》,在《联邦公报》发布征集公告,宣布设立“美国人工智能出口计划”,并向业界征集所谓的“预设联合体”提案。

该公告虽未直接点名具体国家,而是援引《2026财年国防授权法案》第8521条对“受关注国家”的定义,但实质上主要针对中国——因为在相关定义所涵盖的国家中,唯有中国具备与美国相当的AI能力。“受关注国家”排除条款贯穿公告全文,从锚定成员资质、各层级成员资格、AI模型知识产权要求,到分包商及本地实施合作方,均设有针对中国企业的禁入条款,构成一套全链条排华体系。

(江苏省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2.美议员提出MATCH法案,拟升级半导体制造设备对华出口管制

当地时间2026年4月2日,美国两党议员联合提出《硬件技术控制多边协调法案》(简称“MATCH法案”),旨在通过对特定半导体制造设备及零部件实施多边协调的出口管制,强化美国在半导体技术领域的国家安全防线。该法案针对中国等被关注国家及相关半导体企业(即受管制设施)设置了全面的管控措施,是美国进一步升级半导体出口限制的重要立法步骤。

根据该法案,华为、中芯国际(SMIC)、长江存储(YMTC)、长鑫存储(CXMT)、华虹半导体(Hua Hong/HLMC)五家中国核心半导体企业将面临近乎全面的先进晶圆制造设备出口禁令,涉及DUV光刻机、刻蚀机等关键设备。一旦法案正式落地,中国芯片企业将无法再通过采购相关先进设备用于成熟制程产线,并将其转用于先进制程的研发与量产。

(江苏省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3.巴西对华装饰纸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6年3月27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6年第2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装饰纸[葡萄牙语:papel decorativo, não revestido, não impresso, não impregnado, apresentado em rolos de larguraigual ou superior a 125 cm, normalmente com peso específico (gramatura) de 50g/m² a 150 g/m²]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继续进行调查,不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将本案作出终裁时限延长至自立案起18个月内。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4805.91.00项下的产品。

2025年6月30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51号公告称,应巴西生产商Munksjö Caieiras Ltda.于2024年10月3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装饰纸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2024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7月~2024年6月。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4.欧盟对华聚酰胺纱线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6年3月2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酰胺纱线(Yarns of Polyamide)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Fujian Eversun Jinjiang Co., Ltd.)、福建景丰科技有限公司(Fujian Jingfeng Technology Co., Ltd.)、福建新创锦纶实业有限公司(Fujian Xinchuang Nylon Industrial Co., Ltd.)、福建金源高性材料有限公司(Fujian Jinyi High Performance Material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率均为 57.7%,福建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Fujian Highsun Synthetic Fiber Technology Co., Ltd.)、福州力源锦纶实业有限公司(Fuzhou Liyuan Polyamide Industry Co., Ltd.)、福建力恒锦纶实业有限公司(Fujian Liheng Polyamide Industry Co., Ltd.)、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Xinhui Dehua Nylon Chips Co., Ltd.)、南充美华尼龙有限公司(Nanchong Meihua Nylon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率均为 90.1%,其他合作企业(详见原文链接附件)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 67.1%,中国其他企业临时反倾销税为90.1%。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5402 31 00、5402 45 00、5402 51 00和5402 61 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5.巴西对涉华己二酸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3月31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6年第24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Rhodia Brasil S.A.于2025年10月28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德国、中国、美国、法国和意大利的己二酸(葡萄牙语:ácido adípico)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2917.12.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7月至2025年6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3年12月16日,巴西对原产于德国、意大利、法国、中国和美国的己二酸启动反倾销调查。2015年4月1日,巴西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15年4月1日起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所有生产商/出口商为321.05美元/吨、德国所有生产商/出口商为375.88美元/吨、美国所有生产商/出口商为405.92美元/吨、法国所有生产商/出口商为184.63美元/吨、意大利所有生产商/出口商为287.24美元/吨。

2020年3月31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发布2020年第20号公告称,应巴西企业Rhodia Poliamidae Especialidades S.A.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德国、意大利、法国、中国和美国的己二酸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3月31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1年第185号决议,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继续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德国所有生产商/出口商为241.16美元/吨、中国所有生产商/出口商为321.05美元/吨、美国所有生产商/出口商为150.45美元/吨、法国所有生产商/出口商为184.63美元/吨、意大利所有生产商/出口商为201.98美元/吨。措施有效期为5年,至2026年3月31日终止。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6.美国对集装箱拖车底盘及其部件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集装箱拖车底盘及其部件(Chassis and Subassemblies)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5月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6年6月9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20年8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集装箱拖车底盘及其部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1年3月1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集装箱拖车底盘及其部件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2021年5月1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集装箱拖车底盘及其部件作出反倾销终裁。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7.美国对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用钢绞线发起第三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用钢绞线(Prestressed Concrete Steel Wire Strand)发起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5月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6年6月9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09年6月1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用钢绞线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0年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用钢绞线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15年5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用钢绞线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15年7月2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用钢绞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15年9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用钢绞线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2020年9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用钢绞线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12月3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用钢绞线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8.美国对床垫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床垫(Mattresses)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柬埔寨、马来西亚、塞尔维亚、泰国、土耳其和越南的床垫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5月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6年6月9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20年4月2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床垫发起反补贴调查、对进口自柬埔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塞尔维亚、泰国、土耳其和越南的床垫发起反倾销调查。2021年3月1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床垫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柬埔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塞尔维亚、泰国、土耳其和越南的床垫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9.印度尼西亚对华热轧钢卷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4月2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KADI)发布第AD.03/173/KADI.1/04/2026号公告称,应印尼生产商PT. Krakatau Posco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钢卷(Hot Rolled Coil of Other Alloy)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硼含量为0.0008%~0.003%及(或)钛含量小于等于0.025%的热轧钢卷,涉及印尼税号ex7225.30.90项下的产品。

2020年3月9日,印度尼西亚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钢卷发起反倾销调查。2022年3月14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发布第15/PMK.010/202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涉案产品征收4.2%~50.2%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2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10.越南对华热轧板卷作出反规避初裁

2026年4月2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612/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板卷(越南语:phẩm thép cán nóng)作出反规避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涉案产品经过轻微改变以规避反倾销税,对宽度超过1880毫米且小于等于2300毫米的热轧板卷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为27.83%。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08.25.00、7208.26.00、7208.27.19、7208.27.99、7208.36.00、7208.37.00、7208.38.00、7208.39.20、7208.39.40、7208.39.90、7208.52.00、7208.53.00、7208.54.90、7208.90.90、7211.14.15、7211.14.16、7211.14.19、7211.19.13、7211.19.19、7211.90.12、7211.90.19、7225.30.90、7225.40.90、7225.99.90、7226.91.10、7226.91.90。措施自公告发布15日后生效。

2024年7月26日,越南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热轧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2025年7月4日,越南对该案作出反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23.10%~27.83%的反倾销税,措施自2025年7月6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对印度涉案产品作出否定性终裁,决定不对印度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并终止反倾销调查;与此同时,越南不接受中国企业提出的价格承诺。2025年10月27日,越南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板卷反倾销案启动反规避调查。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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