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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FCC将中国路由器纳入“禁售清单”
当地时间2026年3月23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发布一项重磅管制公告,正式更新“受管制清单(Covered List)”,将所有外国制造商生产的新型消费级(家用/住宅用途)路由器纳入严格管制范围,全面禁止此类设备在美国境内的进口、分销、线上线下销售及市场推广行为。禁令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生效,成为美国近期针对网络通信设备供应链管控的又一重大举措。该决定基于白宫召集的行政分支跨部门机构作出的国家安全认定,认为任何外国生产的消费级路由器(涵盖制造、组装、设计及开发环节)对美国国家安全及美国人员安全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主要涉及供应链脆弱性、网络攻击威胁以及对关键基础设施和经济的潜在破坏。
对中国路由器企业而言,此项措施的影响不容小觑。据路透社报道,中国品牌目前至少占据美国家用路由器市场的60%。尽管FCC目前收紧的是新型号准入,存量设备暂未受影响,但在如此高的市场占有率下,新品无法进入授权程序,意味着产品迭代通道基本被阻断。
(江苏省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2.CRS发布法律侧边栏报告,或旨在延缓中国AI算力发展
2026年3月23日,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处(CRS)发布编号为LSB11409的法律侧边栏报告,题为《向中国出售半导体芯片的出口管制与关税的法律依据》。该报告针对特朗普政府2025年底宣布的“芯片安排”展开法律分析,该安排允许英伟达等企业向中国出售特定先进AI芯片,前提是缴纳25%的费用,并在美国境内完成安全审查,系统梳理了美国对华半导体限制所涉及的成文法授权、行政规则及相关宪法争议。报告聚焦三项核心法律问题:其一,1962年《贸易扩张法》第232条是否授权对特定芯片征收25%的进口关税;其二,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ECRA)中明确禁止收取出口许可证相关费用的条款,是否与上述关税安排存在冲突;其三,美国宪法出口条款对出口商品课税的明确禁止,是否使该安排面临违宪风险。报告指出,上述三项法律问题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并就国会可能采取的立法应对措施提出了若干建议。
(江苏省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3.印度对华玻璃纤维棉卷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6年3月1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棉卷(Faced Glass Wool in Roll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欧文斯-科宁(广州)玻璃纤维有限公司(Owens Corning Guangzhou Fiberglass Co., Ltd.)反倾销税为14.60美元/吨,其他生产商的反倾销税为400.23美元/吨。该措施不适用于平板状或片状的玻璃纤维棉。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70199010、70199090、70191900、70193900和70195900项下的产品。
2019年9月2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U.P. Twiga Fiberglas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棉卷启动反倾销调查。2020年12月22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2021年3月18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14/2021-Custom(ADD)通报,决定自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4.60-400.23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措施的有效期为5年,至2026年3月17日终止(现已延至2026年6月17日)。
2025年6月1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U.P. Twiga Fiberglas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棉卷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至2022年、2022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24年以及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4.欧盟对涉华铜管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6年3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行业协会the EU Copper Tubes Defence Committee于2026年1月26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墨西哥、越南和乌兹别克斯坦的铜管(Copper Tubes)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7411 10 90(TARIC编码为7411 10 90 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5.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活性阳极材料作出双反否定性产业损害终裁
2026年3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活性阳极材料(Active Anode Material)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否定性产业损害终裁,裁定美国商务部终裁裁定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的涉案产品未对美国产业建立造成实质性阻碍。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否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不对上述涉案产品颁布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令。
2025年1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活性阳极材料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6年2月1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活性阳极材料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但征税产品范围限定为活性阳极材料,排除了锂电池等下游产品。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6.土耳其对华胶合板作出新出口商复审终裁
2026年3月13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土耳其语:kontrplaklar)反倾销案作出新出口商复审终裁,裁定马来西亚生产商Mentakab Veneer & Plywood Sdn. Bhd.为新出口生产商,该生产商不适用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4412.10、4412.31、4412.33、4412.34和4412.39。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6年2月24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06年10月20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征收反倾销税。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调查,分别于2012年7月10日、2018年5月22日和2024年4月18日,三次作出肯定性终裁并延长了征税期限(参见第2012/16号公告、第2018/18号公告和第2024/10号公告)。
2015年5月27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启动反规避调查。2016年10月28日,土耳其对中国胶合板作出反规避终裁(参见第2016/45号公告),开始对越南和保加利亚胶合板征收反倾销税。2023年11月28日,土耳其对中国胶合板再次启动反规避调查。2025年2月4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开始对马来西亚的胶合板征收反倾销税(参见第2025/2号公告)。2025年8月27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35号公告,应马来西亚生产商Mentakab Veneer and Plywood SDN. BND.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反倾销案启动新出口商复审调查。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7.乌克兰对华钢丝绳和钢缆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6年3月14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依据委员会2026年3月10日第AD-598/2026/441-01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钢丝绳和钢缆作出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维持123%不变。本案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涉案产品的乌克兰税号为7312 10 49 00、7312 10 81 00、7312 10 83 00、7312 10 98 00、7312 10 65 0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7年8月17日,乌克兰对原产于中国的钢丝绳和钢缆启动反倾销调查。2008年7月23日,依据第乌克兰委员会第AD-183/2008/143-48号决议,乌克兰开始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此后,乌克兰先后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调查,分别于2014年9月19日和2020年5月28日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2022年8月24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修改2008年7月23日第AD-183/2008/143-48号决议确定的中国钢丝绳和钢缆的产品描述。
应乌克兰生产商申请,依据委员会2025年5月21日第AD-582/2025/441-01号决议,乌克兰对中国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8.印度对涉华四氮六甲圜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6年3月1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Kanoria Chemicals & Industries Limited和Simalin Chemical Industries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俄罗斯和阿联酋的四氮六甲圜(Hexamine)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12910项下的产品以及29212990和 2933699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以及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9.美国对大直径石墨电极发起双反调查
2026年3月17日,应美国行业协会the LDGE Fair Trade Coalition及其成员企业Resonac Graphite America Inc和Tokai Carbon GE LLC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大直径石墨电极(Large Diameter Graphite Electrodes)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8545.11.0020项下产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最晚于2026年4月10日作出产业损害初裁。
据美方统计,2025年美国自中国和印度进口大直径石墨电极的金额分别约为693万美元和225万美元。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10.印度对华氯甲酸乙酯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6年3月1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Paushak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任何浓度的氯甲酸乙酯[Ethyl Chloroformate (ECF) in any concentration]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15 12 90项下的产品以及2915 13 00和2915 90 99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以及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