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商事法律>风险预警>每周预警
预警信息2026年1月第1期
发布时间:2026-01-08 【字体: 浏览次数: 打印本页

1.特朗普政府强制“中国关联公司”剥离涉美芯片资产

当地时间20261月2日,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签署了一项行政令,要求撤销一项价值292万美元的中资企业HieFo收购美国芯片公司EMCORE的交易,其要求HieFo必须在180天内剥离EMCORE资产的所有权益和权利。美方指出该公司“由一名中国公民控制”,声称此举“可能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但未提供任何实质证据支持这一说法。

(江苏省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2.韩国延长中国单模光纤临时反倾销税期限

2025年12月30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5-24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单模光纤(Single Mode Optical Fiber)临时反倾销税期限延长2个月,由2025年9月19日至2026年1月18日(4个月)变更为2025年9月19日至2026年3月18日(6个月)。

2025年3月7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的单模光纤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7月24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征收临时反倾销税。2025年9月19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决定自2025年9月19日起至2026年1月18日,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4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案件涉及韩国税号9001.10.0000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低损耗光纤束、光缆以及规格为G.652.D主要用于光学设备的单模光纤。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3.韩国延长涉华碳钢及合金钢热轧板卷临时反倾销税期限

2025年12月30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5-249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日本的碳钢及合金钢热轧板卷(Hot-rolled products of carbon steel or alloy steel)临时反倾销税的期限延长5个月,由2025年9月23日至2026年1月22日(4个月)变更为2025年9月23日至2026年6月22日(9个月)。

2025年3月4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和日本的碳钢及合金钢热轧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7月24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2025年9月23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对中国和日本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措施自2025年9月23日起生效,有效期为4个月至2026年1月22日终止,案件涉及韩国税号7208.10.1000、7208.10.9000、7208.25.1000、7208.25.9000、7208.26.1000、7208.26.9000、7208.27.1000、7208.27.9000、7208.36.1000、7208.36.9000、7208.37.1000、7208.37.9000、7208.38.1000、7208.38.9000、7208.39.1000、7208.39.9000、7208.40.0000、7208.53.1000、7208.53.9000、7208.54.1000、7208.54.9000、7208.90.0000、7211.13.0000、7211.14.1000、7211.14.9000、7211.19.1000、7211.19.9000、7225.30.1000、7225.30.9010、7225.30.9091、7225.30.9092、7225.40.1000、7225.30.9099、7225.40.9092、7226.20.0000、7226.91.1000、7226.91.2000、7226.91.9000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以下三类产品:1.厚度大于等于4.75毫米、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热轧钢板(非卷材,未经冷轧);2.涂镀及超过两种(含)金属通过高温高压结合的热轧产品;3.碳含量比重小于等于1.2%、铬比重超过(含)10.5%的不锈钢产品。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4.墨西哥对华瓶状液压千斤顶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12月30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墨西哥生产商Industrias Tamer, S.A. de C.V.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顶升力为1.5~20吨、整体式瓶状液压千斤顶(西班牙语:gatos hidráulicos tipo botella con bomba integral con capacidad de carga de 1.5 a 20 toneladas)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8425.42.02。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19年11月1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的瓶状液压千斤顶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1月6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13.13美元/件的反倾销税。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5.印度对涉华低灰冶金焦炭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2025年12月31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41/2025-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5年11月14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印度尼西亚、日本和俄罗斯的低灰冶金焦炭(Low Ash Metallurgical Coke)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为130.66美元/吨,澳大利亚为73.55美元/吨,哥伦比亚为119.51美元/吨,印度尼西亚为82.75美元/吨,日本为60.87美元/吨,俄罗斯为85.12美元/吨。涉案产品为灰分含量低于18%的冶金焦炭,不包括超低磷冶金焦炭,其磷含量高达0.030%,粒度最大为30毫米,允许5%的粒度公差,用于制造铁合金。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7040010、27040020、27040030和27040090项下的产品。该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2025年3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行业协会Indian Metallurgical Coke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IMC)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印度尼西亚、日本和俄罗斯的低灰冶金焦炭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以及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2025年11月14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建议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6.土耳其对涉华聚酯合成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12月31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45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和马来西亚的聚酯合成长丝纱线(土耳其语:Diğerleri, poliesterlerden)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402.47。

2013年4月26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和马来西亚的聚酯合成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4年10月16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征收反倾销税。2017年7月12日,土耳其对上述三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提高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税至0.25美元/千克和0.30美元/千克(参见第2017/17号公告)。2019年8月4日,土耳其对上述三国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1月9日,土耳其对上述三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中国为0.25~0.30美元/千克、印度为0.15~0.17美元/千克、马来西亚为0.15~0.17美元/千克(参见第2021/1号公告)。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7.巴西对华赖氨酸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5年12月31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5年第10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用于动物饲料的赖氨酸[葡萄牙语:lisina para alimentação animal (feed grad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继续进行调查,不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2309.90.90、2922.41.10和2922.41.90项下的产品。

2024年12月27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81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CJ do Brasil Indústria e Comércio de Produtos Alimentícios Ltda.于2024年7月18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用于动物饲料的赖氨酸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至2024年3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8.墨西哥对涉华空心异型材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5年12月31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美国的成品和半成品空心异型材(西班牙语:perfiles huecos de aluminio, incluidas las definitivas y temporale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自中国进口涉案产品税额为1.88美元/千克、自美国进口涉案产品税额为1.62美元/千克。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604.21.01。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四个月。

2025年3月5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和美国的成品和半成品空心异型材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9.巴基斯坦对涉华聚氯乙烯树脂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6年1月2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50/2016/NTC/PVC/SR-II/2025号公告,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大陆、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悬浮级聚氯乙烯树脂(Polyvinyl Chloride Resin-Suspension Grade)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现行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征收反倾销税(详见附表),措施自2025年6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本案涉及巴基斯坦税号3904.1090项下的产品,产品主要用于生产管道和配件、花园软管、鞋子、电缆、薄膜及片材、复合材料、包装等。措施不包括仅用于巴基斯坦出口产品原料的聚氯乙烯树脂和涉及国外捐款援助项目及其他豁免关税项目所需的聚氯乙烯树脂。

2016年11月29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悬浮级聚氯乙烯树脂启动反倾销调查。2018年4月25日,巴基斯坦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17年6月13日起对涉案产品以成本加运费价格(C&F value)正式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6月12日。此后,巴基斯坦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调查,于2023年12月9日作出肯定性裁决,继续对上述国家/地区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出口商/生产商税率为3.44%~20.47%、韩国为4.00%和14.97%、泰国为13.98%、中国台湾地区为16.68%,措施自2022年6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2025年6月2日,巴基斯坦对中国大陆、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案件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10.美国对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发起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1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Passenger Vehicle and Light Truck Tires)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对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2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6年3月16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14年7月21日,美国商务部对华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5年6月12日,美国商务部对华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20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11月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0年11月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作出第一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