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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黄某(马来西亚籍)与被申请人柳某(中国籍)系朋友关系,曾共同投资做生意,柳某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先后六次向黄某借款数万元,但在约定还款日期未能如期还款,双方因还款纠纷沟通未果。黄某于2024年1月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开发区法院”)起诉,要求柳某偿还借款本金30,918.9元,支付利息2,688.65元,支付逾期还款利息(自2024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承担申请人律师费8,000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暂共计41,687.55元。为了保障自身权益,黄某律师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冻结了柳某名下车辆及微信零钱。中国贸促会江苏调解中心作为开发区法院特邀调解组织接受委派开展诉前调解。
本案的关键之一是查清柳某的真实经济状况和实际偿还能力。黄某代理律师称,柳某在案件立案初期能够保持联系并积极沟通解决方案,但之后几个月突然失联。无奈之下,黄某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成功冻结了柳某名下的一辆机动车(估值约25万元)。如果柳某拒绝还款,黄某可申请法院将车辆变卖以偿还欠款及利息等费用。调解员经分析后决定尽快联系柳某,进一步了解情况,推动调解进程。
经多方努力,调解员最终与柳某取得联系。柳某表示,失联的原因是黄某提出的和解条件过于苛刻,要求其1个月内支付6,000元,剩余款项在3个月内结清,远超他的偿还能力。此外,柳某提到,其名下的车辆早已被其他债权人开走抵债,黄某不可能通过变卖车辆获得实际清偿。调解员在后续调查中核实了柳某所述情况属实。
了解柳某真实经济状况后,本案另一个难点在于说服黄某接受柳某的真实偿还能力,双方重新协商并拟定合理的还款计划。调解员与黄某律师数次沟通,充分讨论了柳某的实际经济状况、偿还能力和车辆无法变现的事实,以及案件如果进入诉讼程序,申请人可能要承担的司法诉讼成本。考虑到黄某沉浸在感觉被骗的负面情绪中,商定由黄某律师说服申请人接受现实。
经过黄某律师的耐心解释和安抚,黄某同意重新拟定调解协议,对总还款期限和每期还款金额都做出了让步。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消除双方疑虑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向开发区法院申请出具了民事调解书。黄某律师向开发区法院申请撤销对柳某的财产保全。
一是引法释理化解当事人矛盾。本案是典型的双方信任危机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双方因长达一年多的纠缠及相互指责,已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入诉讼程序时,双方均疲惫不堪,此时需要从法律专业角度出发,合理分析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与收益。与黄某代理律师合作,先说服柳某承担合理的总还款金额,再劝说黄某放宽还款期限和金额,从而彻底打消柳某的付款顾虑。
二是财产保全与调解相结合推动和解进程。本案中,调解之初柳某不接电话,给调解员和黄某对调解成功产生疑虑。幸运的是,本案是诉中调解案件,黄某律师申请了对柳某的财产保全措施,冻结了柳某名下车辆和微信零钱。微信零钱的冻结,给柳某工作生活造成了极大不便,迫使其权衡利弊后主动联系调解员,为本案的成功调解奠定了基础。
本案中,柳某失联、避而不见后又被迫主动联系调解员的情形,为调解工作人员提供了启示。如遇类似情形,可考虑将调解与财产保全措施结合,通过法律强制性和当事人意思自治相结合的方式,充分保障纠纷的顺利解决。
案件来源:中国贸促会江苏调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