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拿大宣布钢铁进口征收额外关税
2025年7月16日,加拿大总理卡尼宣布扩大进口钢铁关税配额适用范围。对于与加拿大有自由贸易协议的国家,免税配额维持,配额以外的进口将面临50%关税;对于与加拿大未有自由贸易协议的国家,免税配额将减半,配额以外的进口也将面临50%关税;根据USMCA协定,美墨两国钢铁进口不受新配额限制。卡尼还表示,将对自美国以外国家进口的含中国冶炼浇筑钢材的产品加征25%的关税。
(江苏省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2.越南对涉华聚丙烯薄膜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7月14日,越南发布第2027⁄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双轴取向聚丙烯薄膜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决定不再继续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3920.20.10和3920.20.91。措施自2025年7月23日起生效。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3.芬兰通报中国出口碎干辣椒不合格
2025年7月14日,据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官网消息,因产品中检测出杀虫剂虫螨腈(Chlorfenapyr)残留量严重超标,芬兰通报中国出口的碎干辣椒不合格。警报编号2025.5337。
(贸法通)
4.美国作出六胺双反终裁
2025年7月1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六胺(Hexamethylenetetramine)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405.19%(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394.65%);同时,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六胺作出反补贴终裁,裁定Changzhou Highassay Chemical Co.、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China Bluestar International Chemical Co., Ltd.)、晨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Fengchen Group Co., Ltd.)、呼图壁县锐源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Hutubi Ruiyuantong Chemicals Co., Ltd.)、江苏国泰国绵贸易有限公司(Jiangsu Guotai Guomian Trading)、焦作市润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Jiaozuo Runhua Chemical Industry Co.)、青岛三凯化工有限公司(Qingdao Sun Chemical Corp. Ltd.)、Runhua Chemical Industry、山东奥金化工科技有限公司(Shandong Aojin Chemical Technology Co., Ltd.)补贴率均为420.73%,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补贴率为420.73%。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933.69.5000项下产品。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5.意大利通报中国出口香皂不合格
2025年7月15日,据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官网消息,因产品含有化妆品中禁用的2-(4-叔丁基苄基)丙醛(BMHCA)成分,该成分可能损害生殖系统及未出生胎儿健康,并导致皮肤过敏,不符合《化妆品法规》的要求。意大利通报中国出口的香皂不合格。警报编号:SR/02640/25。
(贸法通)
6.美国作出活性阳极材料反倾销初裁
2025年7月1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活性阳极材料(Active Anode Material)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申请单独税率的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93.50%(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93.50%)、中国全国统一税率为102.72%(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102.72%)。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504.10.5000和3801.10.5000项下产品。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7.欧盟对华熔融氧化铝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5年7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熔融氧化铝(Fused Alumina)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重庆市赛特刚玉有限公司(Chongqing Saite Corundum Co., Ltd.)临时反倾销税为125.2%、洛阳润宝研磨材料有限公司(Luoyang Runbao Abrasives Co., Ltd.)临时反倾销税为111.9%、其他合作企业临时反倾销税为118.8%、其他企业临时反倾销税为136.3%。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2818 10 11、2818 10 19、ex 2818 10 91和2818 10 99(TARIC编码为2818 10 91 20和2818 10 91 9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自然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15个自然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8.印度继续对中国苯胺征收反倾销税
2025年7月18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25/2025-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5年4月22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苯胺(Aniline)作出的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涉案生产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36.90美元/吨,其他中国生产商为121.79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141项下的产品。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2024年9月2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Gujarat Narmada Valley Fertilizers & Chemica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苯胺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5年4月22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贸法通)
9.菲律宾暂停对高密度聚乙烯颗粒保障措施
2025年7月18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菲律宾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菲律宾暂停实施对进口高密度聚乙烯颗粒(High-Density Polyethylene pellets and granules, HDPE)的现行保障措施。涉案产品的东盟税号(AHTN 2017)为3901.20.00。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10.巴西对中国聚酯纤维纱线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5年7月21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58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纤维纱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但不建议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继续进行调查,并将本案作出终裁时限延长至自立案起18个月内。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5402.33.10、5402.33.20和5402.33.90项下的产品。2024年12月27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79号公告,应巴西国内行业协会Associação Brasileira de Produtores de Fibras Artificiais e Sintéticas(ABRAFAS)于2024年7月3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纤维纱线发起反倾销调查。
(贸法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