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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信息2025年6月第4期
发布时间:2025-06-26 【字体: 浏览次数: 打印本页

1.美国对多种钢制家用电器进口征收“232”关税

2025年6月20日,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发布CSMS#65405824《232条款项下新增的钢铁衍生制品进口关税执行指南》。根据指南,自美国东部时间2025年6月23日起,CBP开始对多种钢制家用电器进口征收“232”关税,适用于6月23日00:01起/后入库消费或从保税仓提取消费的指定产品,包括(1)组合式冰箱、冷冻柜;(2)小型和大型干衣机;(3)洗衣机;(4)洗碗机;(5)卧式和立式冷冻柜;(6)烹饪炉、灶具和烤箱;(7)食物垃圾处理器和(8)焊接金属架等。

“232调查”指美国商务部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款规定的授权,对特定产品进口是否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威胁进行立案调查。美国企业可以向美国政府请愿,将其国内生产的商品纳入232项关税清单。目前进行的多项“232调查”给美国与其贸易伙伴在为期90天的关税暂缓期内的谈判注入更多不确定性。

(江苏省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2.巴西对华新鲜或冷冻大蒜作出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初裁

2025年618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5年第45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或冷冻大蒜(葡萄牙语:alhos frescos ou refrigerados)作出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初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及该倾销对巴西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建议继续进行调查,调查期间现行的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并将本案作出终裁时限延长至自立案起12个月内。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0703.20.100703.20.90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3.印度对华铝箔征收反倾销税

2025年6月19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15/2025-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53月20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厚度不超过80微米的铝箔(Aluminium Foil)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479721美元/吨。涉案产品包括用于电容器,宽度小于500毫米、纯度99.35%5微米铝箔以及厚度在5.5微米至80微米之间的铝箔。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607111076071190760719107607199176071992760719937607199476071995760719997607201076072090项下的产品。以下产品不在本案征税范围内:1.用于非电容器的厚度5.5微米以下的铝箔。2. 用于电容器的厚度5微米以下、5微米至5.5微米的铝箔。3. 超轻量转换铝箔,其厚度为5.5微米至7微米,用于绝缘、香料包装、导热流体管线覆盖和茶叶包装。4. 电解电容器用蚀刻或成型铝箔。5. 用于立面覆层和标牌应用的铝复合板。6. 包覆铝箔。7. 啤酒瓶用铝箔。铝箔厚度为10.5微米,表面粗糙且有空孔,无论是否印刷。8. 铝锰硅合金和/或包覆铝锰硅合金。9. 铝箔胶带。10. 彩色涂层铝箔。11. 聚氨酯涂层铝箔。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4.土耳其对进口尼龙纱线启动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6月19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5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进口尼龙(或其他聚酰胺)纱线启动保障措施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包括牵伸变形丝、全牵伸丝、部分定向聚酯纱线及尼龙(或其他聚酰胺)制成的其他纱线,涉及土耳其税号5402.31、5402.32、5402.45、5402.51、5402.61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除另行延期(最长六个月)外,终裁将于九个月内作出。

(贸法通)

5.印度对涉华乙腈征收反倾销税

2025年6月19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16/2025-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53月21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俄罗斯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乙腈(Acetonitrile)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大陆202481美元/吨,俄罗斯292美元/吨,中国台湾地区233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690项下的产品。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6.韩国对华连二亚硫酸钠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2025年6月20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2025-24号公告,决定自2025年6月21日起对原产于中国的连二亚硫酸钠(Sodium Dithionite)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烟台市金河保险粉厂有限公司(Jinhe Sodium Hydrosulfite Factory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烟台金海化工有限公司(Yantai Jinhai Chemicals Co., Ltd.)税率为15.15%,茂名市广地化工有限公司(Guangdi Maoming Chemical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及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均为33.97%。措施有效期为四个月至2025年10月20日。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2831.10.1000。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7.美国ITC发布对电子计算设备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5年6月2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子计算设备及其组件(Certain Electronic Computing Devic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382)作出337部分终裁:本案行政法官复审后确认,本案不存在侵权,终止本案调查。2023年12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电子计算设备及其组件启动337调查。中国、美国共2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贸法通)

8.美国ITC发布对充电电池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5年6月2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充电电池及其组件(Certain Rechargeable Batteri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421)作出337部分终裁:基于和解,终止对列名被告中国广东瑞莱昂(深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初裁No.30)和列名被告中国江苏如果新能源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美国RNG International Inc. of Ontario, CA(初裁No.31)的调查。中国、美国共13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贸法通)

9.巴基斯坦对华连铸坯材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6月20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36/2015/NTC/CCB/SSR/2025号公告称,应巴基斯坦生产商Amreli Steels Limited、Mughal Iron & Steel Industries Limited和Frontier Foundry Steel Private Limited于2025年4月30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连铸坯材[Continuous Casting(Steel)Billets]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为铁及非合金钢、合金钢的半成品,涉及巴基斯坦税号7207.1110、7207.1190、7207.1210、7207.1290、7207.1910、7207.1920、7207.1990、7207.2010、7207.2020、7207.2090、7224.1000和7224.9000项下的产品,用于再轧机生产钢筋、线材、梁、槽钢和T型铁等。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终裁预计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10.马来西亚对涉华铁或非合金钢冷轧钢卷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6月21日,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和越南的宽度大于等于1300毫米的冷轧钢卷(Cold Rolled Coil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对中国和日本的涉案产品作出肯定性终裁,裁定对中国和日本的涉案产品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生产商/出口商鞍钢集团有限公司(Angang Steel Company Limited)为4.82%、马鞍山钢铁股份有效公司(Maanshan Iron and Steel Co., Ltd)为4.76%、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Shougang Jingtang United Iron & Steel Co., Ltd)为8.74%、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26.38%,日本生产商/出口商为26.39%,该措施自2025年6月23日起生效,至2030年6月22日终止;同时对韩国和越南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裁定自2025年6月23日起终止对韩国和越南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并且终止调查。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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