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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上午,省贸促会与省高院在南京联合召开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交流会,正式发布《关于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标志着全省涉外商事纠纷“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元化解机制全面落地。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主任蔡晨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辙和江苏省贸促会会长王善华、二级巡视员杜培军等出席会议并讲话。全省法院、贸促系统及专家学者代表近百人参会。
会议同步发布《诉调对接涉外商事调解员名单》及诉调对接典型案例,首批纳入涵盖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专业调解员50名,精选10起跨境纠纷调解示范案例。根据双方合作机制,全省法院将通过线上平台把适宜调解的涉外商事案件推送至贸促系统调解组织,贸促会调解组织对受委托案件在确认受理后30日内开展先行调解、制作调解协议等相关调解工作,调解成功可申请司法确认或请求制作调解书,未达成协议的则快速转入诉讼程序,形成“一站式”解纷闭环。
会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雪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宇玥、南京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谭筱清、无锡市贸促会副会长王雪松等作为法院和贸促会代表分别发言,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巡视员扈纪华、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主任张巍、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小清和江苏苏美达集团法律及风控部总经理助理唐莹等专家围绕商事调解的时代意义、如何促进商事调解健康发展以及我国批准《新加坡调解公约》可能面临的问题等作分享交流。
此次省高院与省贸促会协同合作,旨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司法保障作用和贸促会的专业资源优势,通过“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式,高效化解涉外商事纠纷,为江苏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未来,双方将持续深化诉调衔接机制,推动国际商事规则对接,助力江苏成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