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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无人机禁令升级,大疆、道通等中企被明确列为“国家安全风险”对象
当地时间2025年12月22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通过一项名为DA-25-1086的公告,宣布将所有外国生产的无人机系统及其关键零部件正式列入其“受限清单”。与此同时,根据《2025财年国防授权法案》(NDAA 2025)第1709(a)(1)条的明确规定,涉及通信与视频监控的相关设备与服务也被一并纳入该清单范围。
值得关注的是,NDAA 2025在立法表述中直接点名了两家中国企业——大疆创新和道通智能,要求美国国家安全机构对其生产的设备是否构成“不可接受的国家安全风险”进行专项评估。这一举措标志着美国在技术管控领域进一步收紧,尤其针对中国无人机企业的系统性限制已从政策层面延伸至具体法律执行阶段。
(江苏省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2.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热成型模压纤维产品双反产业损害终裁
2025年12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热成型模压纤维产品(Thermoformed Molded Fiber Products)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认定被主张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的涉案产品对美国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基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颁布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令。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4823.70.0020 和4823.70.0040项下产品。
2024年10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热成型模压纤维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5年9月2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热成型模压纤维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3.土耳其对华腈纶或变性腈纶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12月17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39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腈纶或变性腈纶产品(土耳其语:akrilik elyaf/akrilik veya modakrilik olanlar)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以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吉林吉盟腈纶有限公司(Jilin Jimont Acrylic Fiber Co., Ltd.)和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Jilin Qifeng Chemical Fiber Co., Ltd.)税率均为6.72%,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14.24%。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501.30.00.00.0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24年12月25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腈纶或变性腈纶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4.美国ITC正式对小型微波炉-抽油烟机组合启动337调查
2025年12月1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小型微波炉-抽油烟机组合(Certain Low-Profile Microwave-Hood Combination Products)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467)。2025年11月18日,美国Whirlpool Corporation of Benton Harbor, Michigan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1,079,118、11,979,967、12,101,865、12,133,317、12,289,819 B2),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中国、美国、加拿大、韩国、瑞典共16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贸法通)
5.美国ITC发布对软弹发射装置及其部件、弹药和下游产品的337部分终裁
2025年12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软弹发射装置及其部件、弹药和下游产品(Certain Soft Projectile Launching Devices, Components Thereof, Ammunition,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Same,调查编码:337-TA-1325)作出终裁:经过复审,确认侵权不成立,并终止本案调查。2022年7月21日,美国Hasbro, Inc. of Pawtucket, Rhode Island、美国Spin Master, Inc. of Los Angeles,California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8,371,282、8,640,683),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中国、美国共10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贸法通)
6.印度对华冷轧无取向电工钢征收反倾销税
2025年12月18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35/2025-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5年9月19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冷轧无取向电工钢[Cold Rolled Non-Oriented Electrical Steel(CRNO)]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如下:涉案生产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Wuhan Iron & Steel Co., Ltd.)、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Baosteel zhanjiang Iron & Steel Co., Ltd.)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 Iron & Steel Co., Ltd.)均为223.82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414.92美元/吨。涉案产品包括冷轧硅钢扁平材产品,无论是否成卷,也不论宽度和厚度。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210、7225以及7226项下的产品。用于制造冷轧无取向电工钢的冷轧全硬硅电工钢(CRFH)不适用本案反倾销措施。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2024年9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POSCO Maharashtra Steel Pvt. Ltd.和CSCI Steel Corporation India Pvt.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冷轧无取向电工钢发起反倾销调查。此次调查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2251920、72251990、72261920、72261990项下的产品和72255010、72107000、72261910、72269110和72261100项下的部分产品。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以及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5年9月19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7.欧盟对华苯甲醇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5年12月1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企业LANXESS Deutschland GmbH、LANXESS Chemical B.V.和Vynova Advanced Organics Maastricht B.V.于2025年11月10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苯甲醇(Benzyl Alcohol)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2906 21 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8.美国作出硬质空心胶囊双反终裁
2025年12月19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巴西、印度和越南的硬质空心胶囊(Hard Empty Capsules)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0.00%-18.71%、巴西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77.63%、印度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0.66%-26.69%(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3.68%-19.71%)、越南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47.12%(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46.24%)。
与此同时,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巴西、印度和越南的硬质空心胶囊作出反补贴终裁:裁定江苏力凡胶囊有限公司(Jiangsu Lefan Capsule Co., Ltd.)税率为3.14%、山西吉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Shanxi JC Biological Technology Co., Ltd.)税率为8.81%、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6.90%,巴西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10.67%、印度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7.06%、越南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2.45%。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9602.00.1040和9602.00.5010项下产品。
2024年11月1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巴西、中国、印度和越南的硬质空心胶囊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5年3月2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巴西、印度和越南的硬质空心胶囊作出反补贴初裁。2025年5月2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巴西、印度和越南的硬质空心胶囊作出反倾销初裁。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9.欧盟对华新移动起重机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5年12月1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企业Liebherr Werk Ehingen GmbH、Liebherr-Werk Nenzing GmbH、TadanoDemag GmbH、Tadano Faun GmbH、Manitowoc Crane Group Germany GmbH和Sennebogen Maschinenfabrik GmbH于2025年11月5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新移动起重机(New Mobile Cranes)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7308 20、ex 7308 90、ex 8426 49 00、ex 8431 41 00、ex 8431 49 20、ex 8431 49 80、ex 8705 10 00、ex 8708 29、ex 8708 50和ex 8708 99(TARIC编码为7308 20 00 21、7308 90 59 11、7308 90 98 50、8426 49 00 11、8431 41 00 11、8431 43 00 11、8431 49 00 11、8431 49 20 50、8431 49 80 50、8705 10 00 11、8708 29 10 11、8708 29 90 11、8708 50 20 80、8708 50 35 11、8708 50 55 11、8708 50 55 91、8708 50 91 11、8708 50 91 91、8708 50 99 70、8708 99 10 80、8708 99 93 11和8708 99 97 8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10.澳大利亚对华货运铁路车轮作出双反初裁
2025年12月2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128号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货运铁路车轮(Freight Railway Wheels)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初裁,决定自2025年12月22起对中国涉案产品以保证金的形式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不合作生产商(宝武集团马钢轨交材料科技有限公司(Masteel Baowu Group Masteel Rail Transit Materials Technology Company Ltd)除外,因暂未确定是否为不合作生产商]及所有生产商的税率均为36.9%;鉴于目前尚未有充分证据支持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委员会将继续进行调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8607.19.00.20。
2025年10月2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110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Commonwealth Steel Company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货运铁路车轮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为锻造和轧制高碳钢制成的铁路车轮,外径为27.5英寸至37.5英寸(699毫米至953毫米),无论是否含合金。案件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