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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信息2024年7月第2期
发布时间:2024-07-11  浏览量:  

1.欧盟对中国环氧树脂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4年7月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Ad Hoc Coalition of Epoxy Resin producers于2024年6月6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泰国的环氧树脂(Epoxy Resins)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2910 9000,ex3824 9992, ex3824 9993和ex3907 3000 (TARIC编码为2910 900005, 3824 999296, 3824 999310,3907 300005, 3907 300020和 3907 300080)。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美国ITC对中国一次性铝制容器、平底锅、托盘和盖子作出双反产业损害初裁

2024年7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一次性铝制容器、平底锅、托盘和盖子(Disposable Aluminum Containers, Pans, Trays, and Lids)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裁定被指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的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7615.10.7125项下产品。

(贸法通)

3.韩国继续对中国合成板征收反倾销税

2024年7月2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1073号令,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厚度大于等于6毫米的合成板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3.30~27.21%,措施自2023年11月6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4412.31、4412.33、4412.34。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4.韩国继续对中国针叶木胶合板征收反倾销税

2024年7月2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1074号令,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厚度大于等于6毫米的针叶木胶合板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税率均为7.15%,措施自2023年11月6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4412.39.9000和4412.99.9100。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5.澳大利亚对中国金属硅发起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7月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42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Simcoa Operations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金属硅(Silicon Metal)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2804.69.00.14。预计澳大利亚委员会将不晚于2024年10月21日发布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4年12月4日向澳大利亚工业与科技部长提交终裁建议。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8月8日前提交调查问卷及相关材料。

(贸法通)

6.美国ITC正式对存储设备及其下游电子设备启动337调查

2024年7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存储设备及其下游电子设备(Certain Memory Devices and Electronic Devices Containing the Same)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406)。2024年6月3日,美国MimirIP LLC of Dallas, Texas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7,468,928、7,579,846、8,036,053),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美国、中国共7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贸法通)

7.阿根廷对中国电梯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4年7月3日,阿根廷经济部贸易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14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电梯(Ascensores)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但未有足够证据表明该倾销对阿根廷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因此决定不对中国电梯征收反倾销税,终止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428.10.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贸法通)

8.欧盟对华纯电动载人汽车作出反补贴初裁

2024年7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纯电动载人汽车(New Battery Electric Vehicles for the Transport of Persons)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17.4%—37.6%的临时反补贴税。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8703 80 10(TARIC编码为8703 80 10 10)。本案补贴调查期为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补贴调查期结束。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4个月。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9.巴西对华邻苯二甲酸酐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4年7月5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4年第3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邻苯二甲酸酐(葡萄牙语:anidrido ftálico)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额为155.16—696.41美元/吨。本案的调查截止期自2024年12月9日起,延长最多8个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2917.35.00。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10.巴西对华光缆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4年7月5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4年第32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企业Furukawa EletricLatam S.A.、 Furukawa Industrial Optoeletronica Ltda.和Prysmian Cabos e Sistemas do Brasil S.A.于2024年1月30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光缆(葡萄牙语:cabosde fibras ópticas, com ou sem conectorização)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544.70.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0月至2023年9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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