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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9 年10月,土耳其某公司(以下简称“土耳其公司”)
与常州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公司”)签订了价值760万美元的干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合同。设备运抵土耳其后,常州公司按合同约定委托第三方某生产线技术公司(以下简称“技术公司”)前往指导安装调试,但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设备生产线的验收测试一直未能达标。之后,技术公司部分工程师因签证期满返回中国,生产线建设一度停滞,无法按期投产使用。2022年9月,土耳其公司向土耳其驻上海总领事馆(以下简称“土耳其领馆”)投诉,土耳其领馆商请中国贸促会江苏调解中心协助解决。
案情分析
经分析案情,调解员认为:尽快完成测试验收、重启暂时中断的生产线建设,是三方的共同期望。因此,尽快促成当事各方面对面沟通协商、达成合意,是解决本案最高效和最经济的途径。2022年底,江苏调解中心及其常州办事处联合土耳其领馆召开线上调解会议,常州公司、土耳其公司和技术公司相关人员参会。
本案涉及大型设备安装工程的跨境作业,专业性强,施工配合难度大,纠纷处理复杂。该生产线由技术公司负责图纸设计、主辅设备的采购和安装指导。土耳其公司负责雇佣当地工人具体施工。该生产线的关键技术为技术公司所有,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其他公司或个人难以胜任该生产线的安装调试。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主持安排项目各方对生产线的设计图纸、施工条件、测试技术参数等重要分歧点进行反复商洽,结合施工现场图片、视频等证据厘清各方的责任范围。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根据当事各方意愿拟定和解方案,明确生产线项目重启基础工程的施工责任、工期、测试验收、费用承担等安排。最终,三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这起长达一年多的国际工程合同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启示建议
近年来,越来越多中国企业凭借技术优势,跨境承接国际工程建设项目。在执行境外工程项目时,中方企业应做好风险防范。
一是要建立项目风险防范体系,科学规划项目施工方案。要充分考虑境内外的文化差异、安保限制、材料供应、劳工市场、工会要求等方面的差异,制订完善的项目风险应对方案;要为境外工程施工预留充足的时间,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计划,以避免因工期延误而发生违约。
二是要做好国际工程合同的管理。从专业技术、语言交流、组织与协调等关键能力方面考量,组建具有较强综合能力的项目管理团队。在整个项目执行过程中,要以法律和合同为基础,规范施工团队履约行为,加强项目风险控制。
三是要重视国际工程合同的索赔和争议解决条款。国际工程建设中,工程变更多发,极易导致纠纷。在合同订立阶段,中方企业一方面要有索赔意识和合理的索赔方案,并在合同条款上予以体现;另一方面要充分研判对方提出的反索赔条款,对不合理的要求应当坚持要求修改。此外,在合同中增加争议解决条款,优先选用仲裁作为止争定纷方式,尽量选定对己方有利的仲裁机构、仲裁地、程序语言及适用的法律等,将争议解决的主动权掌握在己方手中。
(来源:中国贸促会江苏调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