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案情简介
镇江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公司”)长期从事鞋履出口业务,与英国某公司(以下简称“英国公司”)贸易合作已近二十年。2020 年,英国公司以受新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为由,提出将付款期限从之前的发货前付清货款改为货物到港60天内付款。考虑到双方近二十年合作较为顺利,镇江公司最终同意延长账期。其后,英国公司最初尚能及时付款,但自2021年起英国公司开始拖欠货款,截至2022年11月,已拖欠货款26笔,总金额达106万美元。镇江公司与英国公司多次协商未果,遂向中国贸促会江苏调解中心寻求帮助。
案情分析
调解员在了解双方交易背景及争议现状后,考虑到双方近20年的合作时间,建议双方通过调解方式化解争议以修复商业关系、促进后续合作。在调解员指导下,双方达成了还款计划,但英国公司却迟迟未兑现承诺予以履行。鉴于此,调解员提出可以采用稍微强硬的方式,建议镇江公司使用敦促履约方式,利用贸促会(国际商会)在国际上建立起来的工作网络和信用体系,直接致函敦促英国公司履行义务。敦促履约函发出后,英国公司仍以财务困难为由,未在规定期限内采取任何实质性付款行动。面对英国公司接连的消极反馈,顾及双方多年合作关系及跨境诉讼的巨额成本,镇江公司也不愿与其对簿公堂,货款回收陷入僵局。
商事调解、敦促履约,均为贸促会的公益法律服务,在上述方式未见成效的前提下,调解员征求镇江公司意见,是否考虑采取有偿的涉外法律服务,委托境外合作机构对英国债务人进行商账追收,“不成功,不收费”,在追收成功后,境外合作机构对追回的货款,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服务费用。2023年1月,镇江公司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正式委托中国贸促会江苏调解中心境外合作机构启动商账追收。经过该机构的专业催收工作,截至2023年10 月底,镇江公司已成功回收货款41.5万美元,在追收期间还与英国公司就新的订单达成了合作意向。
启示建议
一是在遇到涉外商事纠纷时,企业要选对路、进对门、找对人。“有纠纷找贸促”,作为妥善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工匠”,贸促会为企业提供了商事调解、商事仲裁、敦促履约、商账追收等多元化、一站式的解纷方式,帮助我国企业在日益严峻的国际形势下更好地走出去、走进去、走回来。本案的成功处理,充分体现了贸促会独特的有序衔接、动态开放的解纷优势。商事调解、敦促履约、商账追收,由温和到严厉,根据纠纷进程及时调整方案,尝试组合措施“药方”后,成功帮助企业找对回收货款的“良方”。
二是在面临境外货款回收无望的困境时,商账追收可作为企业托底的路径选择。贸促会充分利用与外国法律服务机构及商协会的合作关系,为企业搭建商账追收平台,并在实践中完成了许多成功案例,积累了诸多宝贵经验。正如本案中,在境外债务人消极回款的情形下,国内债权人顾虑到对国外法律环境不熟悉、与国外联系不畅、律师费用不菲等因素而陷入被动局面。“不成功,不收费”的特点,正是商账追收吸引债权人愿意尝试的最大优势。商账追收有效避免了诉讼或仲裁程序时间过长、程序繁琐的问题,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催账措施,在追收或调解中有效施压,快速解决纠纷;同时充分促进当事人沟通,尊重当事人意愿,在维护当事人双方合作关系的基础上,增进理解高效解决债务问题。
三是谨慎应对老客户提出的“非常规”付款要求。面对老客户突然提出的“非常规”付款要求,出口商一定不能因为一时“心软”而放松警惕。即便是“老顾客”,其财务状况、涉及法律诉讼等情况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正如本案中,镇江公司非但没有在英国公司提出延长账期之初提高警惕,甚至当其出现拖欠货款行为时,却囿于“二十年的人情”,被动等待客户付款致使错过补救的最佳时间节点。因此,遇到合作多年的老客户出现习惯性拖欠货款、打乱付款次序、推翻付款承诺或改变付款方式等情形时,国内出口商要定期复查客户征信或联合别的供应商来研究核查,也可要求客户提供公司财务报表,或者委托专门的信用调查机构来给客户做个资信调查,这样既不失掉订单也能尽量避免承担客户失信造成的损失。
(来源:中国贸促会江苏调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