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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信息2024年5月第3期
发布时间:2024-05-23 【字体: 浏览次数: 打印本页

预警信息20245月第3

1.美国ITC发布对一次性电子烟及其组件和包装的337部分终裁

2024年5月13日、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一次性电子烟及其组件和包装(Certain Disposable Vaporizer Devices and Components and Packaging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381)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4月15日作出的初裁(No.18)不予复审,即列名被告美国VICA Trading Inc. d/b/a Vapesourcing of Tustin, CA为缺席被告。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4月18日作出的初裁(No.20、21)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列名被告美国EVO Brands, LLC of Wilmington, DE、美国PVG2, LLC of Wilmington, DE的调查并发布同意令;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4月26日作出的初裁(No.24)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列名被告中国广东Shenzhen Fumot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深圳市福摩特科技有限公司的调查并发布同意令。美国、中国共25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贸法通)

2.美国对烷基磷酸酯发起双反调查

 2024年5月14日,应美国企业ICL-IP America, Inc.于2024年4月23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烷基磷酸酯(Alkyl Phosphate Esters)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919.90.5050项下产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最晚于2024年6月7日对此案作出产业损害初裁。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预计于2024年7月17日作出反补贴初裁,2024年9月30日作出反倾销初裁。据美方统计,2023年美国自中国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金额约为7379万美元。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3.澳大利亚对涉华硝酸铵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4年51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22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与科学部长(the Minster for Industry and Science)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瑞典和泰国的硝酸铵(Ammonium Nitrate)作出的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不再继续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现行反倾销措施于202463日到期后终止。

(贸法通)

4.土耳其对华电子挂钟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5月15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4/17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子挂钟(土耳其语:elektrikle çalışanlar duvar saatleri)启动反倾销第四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9105.21.00.00.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5.印度决定对涉华季戊四醇征收反倾销税

  2024年5月16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08/2024-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4年2月20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沙特阿拉伯及中国台湾地区的季戊四醇(Pentaerythritol)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决定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大陆345.15美元/吨、沙特阿拉伯300.15美元/吨和中国台湾地区499.01美元/吨。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05.42.90。该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6.欧盟对华镀(涂)锡的铁或非合金钢扁轧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4年5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洲钢铁工业联盟(EUROFER)于2024年4月2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镀(涂)锡的铁或非合金钢扁轧产品(Flat-Rolled Product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 Plated or Coated with Tin)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CN codes 7210 11 00、7210 12、ex 7210 70、7210 90 40、ex 7210 90 80、7212 10和ex 7212 40(TARIC编码为7210701015、7210708020、7210708092、7210908020、7212402010、7212408012、7212408030、7212408080和7212408085)。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7.欧盟对华多层木地板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4年5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行业组织the European Parquet Federation于2024年4月4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多层木地板(Multilayered Wood Flooring)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竹面,至少第一层(耐磨层)为竹面的地板,涉及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4418 75 00项下产品,但不包括马赛克面板的地板。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8.韩国对涉华不锈钢板卷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5月17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4-117号公告称,应韩国浦项制铁集团公司(POSCO Co., Ltd.)于2024年3月13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印度尼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厚度小于等于8毫米的不锈钢板卷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中国大陆企业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Shanxi Taigang Stainless Steel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ANGANG LIANZHONG STAINLESS STEEL CORPORATION)涉案,本案倾销调查期预计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预计为2020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除另行延期(最长四个月)外,终裁将于六个月内作出。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9.巴西对华雾化器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4年5月17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4年第20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企业OMRON Healthcare Brasil Indústria e Comércio de Produtos Médicos Ltda.于2024年2月23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雾化器(葡萄牙语:nebulizadores)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个人和家庭用雾化器,涉及南共市税号9019.20.2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0月至2023年9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10.美国作出纸购物袋双反终裁

2024年5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柬埔寨、中国大陆、哥伦比亚、印度、马来西亚、葡萄牙和越南7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纸购物袋(Paper Shopping Bags)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柬埔寨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7.07%—248.81%、中国大陆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73.05%—146.32% 、哥伦比亚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1.06%—56.14%、印度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均为0.00%—53.05%(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不适用—49.66%)、马来西亚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3.18%—112.22%、葡萄牙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6.14%、越南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36.51%—92.34%、中国台湾地区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4.74%—65.81%。

同时,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印度的纸购物袋作出反补贴终裁,裁定:(1)中国大陆出口商/生产商的税率如下:大连东正纸袋制品有限公司(Dongzheng Paperbag (DaLian) Factory)为40.76%,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Fujian Nanwang Environment Protection Scien-Tech Co., Ltd.)及其关联附属公司为42.36%,Bagitan Packaging、常州安巨诚进出口有限公司(Changzhou Anjucheng)、Courage Packaging、Evertrust Packaging、Geotegrity EcoPack、Grand Intelligent、Li & Fung、青岛晨宇包装有限公司(Qindao Chenyu Packaging Co., Ltd.)、上海摩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Shanghai Macolink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Co., Ltd.)、Shanghai Shanxi Paper Co., Ltd.、厦门建发纸业有限公司(Xiamen C&D Pulp & Paper Co., Ltd.)、Xiamen Champion FMCG、厦门新为达包装有限公司(Xiamen New Idea Packaging Co., Ltd.)、厦门百万欣进出口有限公司(Xiamen Wonderful Bag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税率均为172.36%,其他出口商/生产商税率均为41.56%。(2)印度出口商/生产商的税率为2.38%—4.81%。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于2024年7月1日对上述国家/地区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4819.30.0040和4819.40.0040项下产品。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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