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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预警信息2024年11月第1期
发布时间: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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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 推进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工作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十个方面做出部署。
《通知》指出,在信用信息归集方面,要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基础工作,制定地方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及管理规范;在信用承诺方面,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承诺制,加强承诺后监管,依法依规将违反承诺或承诺不实等行为列为失信行为;在分级分类监管方面,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分级分类监管,科学构建符合本地实际的知识产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在信用约束激励方面,要依法依规开展信用约束激励工作,推进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解决严重失信行为反复出现、异地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等平台信息公示的激励作用,提升信用良好主体的获得感;在信用修复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便利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在加强重点环节信用监管方面,对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将失信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通知》的印发将进一步指导地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工作,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具有积极作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2.北京出台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规范性文件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日前,《北京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办法》共分五章二十二条,明确了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定义、范围以及工作原则,提出北京建立央地协同、合作共享、横向互联、纵向互通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规定了政府机关、行业协会、服务机构以及企业在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中的职责。
《办法》明确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的具体内容,包括纠纷动态监测、纠纷案件指导、重点产业指导、多元化纠纷解决、信息服务、能力提升等。此外,北京将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提供机制保障、资金保障、专家保障、技术保障,确保本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顺利开展。
《办法》的印发,是“两区”集成式制度创新任务的重要工作成果,为北京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提供工作指引,为创新主体高效应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切实保障,为北京市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提供有力支撑。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3.韩国知识产权局发布IP融资优化措施
近日,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表示,韩国知识产权融资规模已于2024年8月底突破10.2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10.6亿元)。韩国IP融资主要包括IP抵押贷款、担保、作价入股等方式,KIPO通过将贷款业务扩展至商业银行和地方银行、强化对IP担保贷款企业的违约监控等措施,加强对IP融资发展的扶持。
(1)KIPO的最新数据显示,韩国企业利用其知识资产,通过IP抵押贷款、作价入股和担保等方式,IP融资规模已达10.2万亿韩元,相比2021年的6兆9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34.5亿元),增长了约1.7倍。
(2)2023年,在利用IP进行担保贷款的企业中,信用评级不高的非优质企业占比84.2%,优质企业占比15.8%。这表明,对于拥有优秀技术实力的低信用企业来说,IP担保贷款在资金供应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3)KIPO一直致力于将IP担保贷款业务从政策性银行扩展到商业和地方银行,并为此设立“担保IP抵押回收支持项目[1]”,旨在降低银行的担保风险。同时,KIPO还提供IP价值评估服务[2],并利用政府预算设立IP基金以吸引投资。
(4)KIPO将强化对IP担保贷款企业的违约监控,加大对IP作价入股、IP担保相关企业的扶持力度,并构建违约预防机制。此外,KIPO将与回生法院、中小风险企业部、信用担保基金、韩国资产管理公司(KAMCO)等合作,推进销售与授权制度(SLB,Sale & License Back)[3],以帮助非优质企业通过传统方式融资,并支持其进行结构调整和再创业。
KIPO表示,IP金融在企业成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未来,KIPO将与韩国金融委员会等部门共同设立IP基金并扩大其规模,提升IP价值评估体系,为更多初创企业提供IP融资支持。
(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信息)
4.欧盟理事会通过关于外观设计保护的指令
修订后的指令和法规有三个主要目标:
确保外观设计保护适合数字时代的目的,包括保护三维(“3D”)打印和元宇宙中的虚拟设计等现代技术;
通过对“必须匹配”(must-match)的零部件引入欧盟范围内的永久性“维修条款”,以及通过取消在正常使用中可见的要求,加强对复杂产品部件的保护,支持零部件市场的竞争,尤其是汽车行业的竞争;
简化和在欧盟注册外观设计的程序,从而鼓励更多企业参与欧盟外观设计制度。
简化的制度
新的指令和法规旨在简化欧盟外观设计制度。这将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取消类别统一:根据新的指令和法规,类别一致性要求将被取消,从而使在同一申请中提交多项外观设计成为可能,从而可以获取批量折扣。
降低费用:申请费将降低,收费表也将简化,这将使外观设计保护更加经济。
取消未注册的外观设计权:欧盟成员国将不再能够在国家层面提供未注册的外观设计保护。这更像是一种形式,因为目前没有成员国在国家层面提供这种保护,但这是与英国制度的不同之处,因为英国的未注册外观设计权与欧盟共同体未注册外观设计权所提供的保护存在重大差异。
总结
虽然新的指令和法规中的许多变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现有外观设计法的方法进行的编纂,但有一些变化可能会受到申请人的欢迎,特别是对零部件可见性要求的修改,以及通过取消统一类别和降低申请费来减少费用等。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5.德国专利商标局分析2023年独立发明人专利申请
近日,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分析2023年独立发明人[1]的专利申请。DPMA认为,独立发明人是德国创新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过去几十年中,独立发明人在专利申请方面多次取得成功(如第一个安全气囊、第一台洗车机、带鞋钉的足球鞋、大规模生产膨胀塞等),改善了人们的生活。
DPMA分析显示,2023年,独立发明人向DPMA提交了1,835件专利申请,占德国国内专利申请总数的5.1%(2022年:5.9%),相比去年下降了9.2%。在独立发明人的专利申请中,40.9%属于“机械工程”领域,23.8%属于“其他”领域(包括土木工程、家具、游戏和其他消费品),12.9%属于“电气工程”领域,12.0%属于“仪器”领域,9.9%属于“化学”领域。
(编译自德国专利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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