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商事法律>风险预警>每周预警
预警信息2024年11月第3期
发布时间:2024-11-21 【字体: 浏览次数: 打印本页

1.商务部发布《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

2024年11月15日,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密码局发布2024年第51号公告,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清单》立足于中国国情并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为出口经营者申请相关物项出口许可,以及商务部等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执法提供了重要依据。作为《出口管制法》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的配套文件,清单的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国在两用物项出口管制领域已建立起现代化、国际化,统一、规范的物项编码管理体系。

(江苏省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2.印度决定对涉华环氧氯丙烷征收反倾销税

2024年1111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24/2024-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4814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和泰国的环氧氯丙烷(Epichlorohydrin)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0216美元/吨,泰国298327美元/吨,韩国274557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103000项下的产品。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3.美国对钢丝衣架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Steel Wire Garment Hangers)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187.25%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4.美国对亚硝酸钠作出第三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

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亚硝酸钠(Sodium Nitrite)作出第三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169.01%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贸法通)

5.阿根廷对中国钢轮毂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11月12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4年第1178号公告称,应阿根廷企业DISTRIBUIDORA COMERSUR S.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钢轮毂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用于公共汽车、卡车、拖车和半挂车,公称直径大于等于444.5毫米(17.5英寸)但不超过622.33(24.5英寸)毫米、公称厚度大于等于152.4毫米(6英寸)的钢制轮毂。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8708.70.90和8716.90.90项下的产品。案件调查期间,暂不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贸法通)

6.美国对过硫酸盐作出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过硫酸盐(Persulfates)作出第五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119.02%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贸法通)

7.英国对华钢丝绳和钢缆作出反倾销过渡性审查终裁

2024年11月14日,英国贸易救济署(TRID)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包括进口自摩洛哥和韩国)的钢丝绳和钢缆(Steel Ropes and Cables)作出过渡性审查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进口商征收60.4%的反倾销税。该措施自2023年4月21起生效,为期五年。涉案产品的英国海关编码为7312108112、7312108113、7312108119、7312108312、7312108313、7312108319、7312108512、7312108513、7312108519、7312108912、7312108913、7312108919、7312109812、7312109813、7312109819。

(贸法通)

8.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甘氨酸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4年11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印度、日本和泰国的甘氨酸(Glycine)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甘氨酸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9.澳大利亚对华热轧钢卷发起双反调查

2024年111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93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BlueScope Stee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热轧钢卷(Hot Rolled Coil Steel)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本次调查的产品为所有厚度的热轧卷钢(包括片材),带或不带浮雕图案(通常被称为网纹钢板),无论是否含有合金,未包覆,镀层或涂层(除油涂层外)。钢板产品和扁钢条不在调查范围内。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208.10.00.317208.25.00.327208.26.00.337208.27.00.347208.36.00.357208.37.00.367208.38.00.377208.39.00.387208.40.00.397208.53.00.427208.54.00.437208.90.00.307211.14.00.407211.19.00.417225.30.00.177225.40.00.227225.40.00.247226.91.00.67。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2310月1日至2024930日,损害调查期为自2020年101日起。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535日完成本案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5422日向澳大利亚工业与科学部长提交终裁报告。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10.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混凝土钢筋作出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4年11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白俄罗斯、印度尼西亚、拉脱维亚、摩尔多瓦、波兰和乌克兰的混凝土钢筋(Steel Concrete Reinforcing Bars)作出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