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尼自贸协定早期收获5月1日起生效实施
发布时间:2023-05-06 【字体: 打印本页

经中国、尼加拉瓜两国政府商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以下简称《早期收获》)于2023年5月1日起相互生效实施。

为履行《早期收获》关税减让有关承诺,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3年5月1日起,对原产于尼加拉瓜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早期收获》协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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