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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印度尼西亚正式生效,也给我省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红利。
南京星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单证人员在江苏省贸促会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提前办理了RCEP项下优惠原产地证的商品备案,2023年第一单贸易为出口阿斯巴甜到印尼,货值23600美元。该单货物办理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证关税为5%,办理RCEP项下优惠原产地证关税则直接降为0,企业及时调整策略用足RCEP对印尼新生效的红利,为客户节约关税约1180美元,印尼客户表示将进一步增加与该公司的交易订单。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的引导下,江苏企业运用自贸协定优惠政策的积极性和享惠能力不断提高,特别是在RCEP对印尼生效后,通过灵活选择运用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和RCEP,可以帮助海外客户最大程度享受关税优惠。RCEP对印尼生效后,该国在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的基础上,新增给予中国700多个税号产品零关税待遇,包括部分汽车零部件、摩托车、电视、服装鞋靴、塑料制品等,其中一部分产品自1月2日起立即实现零关税,其他产品贸易则在一定过渡期内逐步降为零关税。中国也在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的基础上,通过RCEP对印尼产的菠萝汁和罐头、椰子汁、胡椒、柴油、纸制品、部分化工品和汽车零部件等实行降税,进一步开放市场。
建议我省企业积极关注我国最新自贸协定政策与变化,及时通过“FTA智慧应用公共服务平台”(https://fta.ccpitjs.org)查询各FTA税率,择优选择适用FTA,获得最优关税优惠,提升海外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