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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浙江某公司
被申请人:南京某公司
基本案情
双方当事人于2019年签订了一份《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约定由浙江公司向南京公司提供浇注料、刚玉莫来石等耐火材料并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但南京公司未能履行全部支付义务,浙江公司遂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南京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共计109.54万人民币并承担诉讼费用。2022年1月11日,我会商法中心作为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接受委派负责诉前调解。
案件处理过程
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分析认为每逢春节前夕为企业集中回款关键时期,某一环节处理不当,会直接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甚至引发群体性纠纷,该案件必须办理的快且好。调解员在真正听取了双方意见后,向双方详细地分析了纠纷可能对双方产生的不利影响,阐述了诉前调解是在差异中寻找共识,不仅可以帮助双方快速实现资金流转的目的,并且可以减少双方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是一种实现共赢的解决纠纷方式。
该案件涉及到工程承包企业,标的金额较大,并涉及到“三角债”,双方都面临着严重的资金紧张问题,虽然双方都表示愿意接受调解,但经过多次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针对双方出现的僵局。调解员对于双方提交的合同等证据材料及主要矛盾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认为可将合同货款区分为已到期货款和将到期货款分别协商,申请人的目的是尽快收到部分款项及维持合作关系,被申请人暂时无法支付的原因是资金周转问题并非故意拖欠。最后找准矛盾点,从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与维持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释法明理、陈清利弊,分清责任,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分期付款的变通方式寻找解决方案。
最终通过多轮沟通,双方通过分期付款并支付逾期利息的方式达成调解协议,此次调解的成功不仅维护了双方商业合作关系并且为企业节省了近万元诉讼费。
案件评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纷机制挺在前面”,“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发挥好诉前调解的功能就是为企业治未病、办实事、解难事。企业也应当珍惜调解机会充分沟通,共谋发展。同时,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充分了解自己的经营状况及市场的发展变化,加强风险管理、防范资金风险。
二、正确认识调解的作用。调解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化解民事纠纷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调解可以减轻双方当事人的诉累,促进社会和谐。企业在发生纠纷无法化解时,可通过调解的方式,充分沟通,厘清责任,共同寻找“最大公约数”,实现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