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9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3年第1487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取暖器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以离岸价(FOB)征收43.47%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功率大于2500千卡/小时且不超过4300千卡/小时、无外部通风装置的液化气罐取暖器,涉及南共市税号7321.81.00项下的产品。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