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对涉华焊缝管作出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发布时间:2022-07-11 【字体: 打印本页

2022年7月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2/049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和科技部部长(Minister for Industry and Science)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中国大陆的焊缝管(Certain Hollow Structural Sections)作出的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同时通过了对进口自韩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焊缝管作出的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以固定税率和可变税率相结合的方式或最低出口价格的方式征收反倾销税,对中国涉案产品以从价税征收0.0%~26.3%的反补贴税(葫芦岛市钢管工业有限公司和大连斯瑞特高新技术有限公司除外)。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306.30.00.31、7306.30.00.32、7306.30.00.33、7306.30.00.34、7306.30.00.35、7306.30.00.36、7306.30.00.37、7306.50.00.45、7306.61.00.21、7306.61.00.22、7306.61.00.25、7306.61.00.90、7306.69.00.10、7306.90.00.12。公告自2022年7月3日之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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