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对进口H型钢和I型钢作出第二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
发布时间:2022-05-20 【字体: 打印本页

2022年5月13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H型钢和I型钢(I and H Sections of Other Alloy Steel)作出第二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第一年为17.00%,第二年为16.75%,第三年为16.50%。涉案产品包括高度或宽度为100毫米至600毫米的I型钢及高度为100毫米至350毫米的H型钢,涉及印尼税号ex.7228.70.10和ex.7228.70.90项下的产品。本案调查期为2017年5月~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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