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进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
发布时间:2022-04-08 【字体: 打印本页

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推进江苏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新提出29项支持事项和两项允许事项,推动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

《措施》共分五个方面,涉及贸易、金融创新、交通运输等领域。在提升贸易便利度方面,《措施》提出支持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培育引进进口主体,搭建进口贸易创新示范平台;支持发展离岸贸易;允许自贸试验区内综合保税区企业不受维修产品目录限制,开展本企业国内自产产品的维修。支持自贸试验区依法依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有关工作,提升医药产品进口便利度。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方面,将加快推进已获批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信贷资产跨境转让等试点落地,支持南京、苏州片区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混合质押和保险,支持连云港片区大力发展铁矿石等大宗商品贸易。

同时,《措施》还明确,下放审批权限,缩短有关涉港涉澳旅行社的审批时限,加大对港澳投资开放力度。此外,《措施》还提出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开展网络游戏属地管理试点等举措,为自贸区企业提供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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