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2-04-02 【字体: 打印本页

根据财政部网站3月24日发布的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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