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建议外贸企业从六方面防范应对俄乌冲突风险
发布时间:2022-03-18 【字体: 打印本页

随着俄罗斯和乌克兰之间军事冲突持续升级,美国和欧盟国家对俄展开了多轮经济制裁,国际经贸环境更趋复杂。省贸促会(国际商会)高度关注俄乌局势发展,主动了解俄乌冲突对我省外贸企业的影响。近期,我会面向江苏省国际商会会员企业开展专题问卷调查。从调查问卷情况看,67.6%的企业反映其对外贸易受到了俄乌冲突的影响,具体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贸易结算、货币汇率、订单履约、大宗商品及原材料价格、国际航运物流成本等方面的困难或不确定性上升。

针对企业反馈的问题和困难,建议我省外贸企业从财务、结算、保险、法律等多方面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一、妥善处理对俄乌的合同交易

1.认真梳理与俄、乌客户的贸易往来情况,多渠道与客户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客户经营状况、人员安全等信息,跟进客户履约安排,加快筹划应急预案。如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及时对订单或合同中的交货时间、交付地点、支付币种和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进行调整,提前预防和控制交易风险。

2.全面梳理与俄、乌买方在手订单和项目执行进度,根据所处阶段,采取相应风险预防和应对措施。一是对于尚未安排发货的订单,及时与买家和物流公司沟通,谨慎安排货物出运。二是对于已经出运货物,建议密切跟踪货物流转情况,尽可能控制货权,在确认买方愿意且能够提货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放货;在承运人或买方明确表示无法将货物运输到港或无法提货时,及时进行转运、转卖、退运等处理以减少损失,同时保留有关沟通记录;若出口企业已向中信保投保,在处理货物前还需征得中信保同意;需援引合同不可抗力条款的,应及时履行通知义务以减免责任。三是若买方已收货,应敦促其及时履行货款支付义务;如买方表示无法按期支付货款,应及时要求其对债务金额、延时付款责任以及付款计划等做出书面承诺。四是对于尚在洽谈的对俄、乌新业务,应予以审慎推进;建议暂缓开展对俄、乌新业务,并密切跟踪局势进展。

二、选择有利的结算方式和路径

鉴于当前国际市场对俄制裁现状,未来和俄罗斯买方的交易或持续受到较大影响,建议出口企业加强与客户沟通,尽可能使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采用跨境人民币结算方式,以抵御卢布大幅贬值的不利影响。

三、认真做好贸易风险排查工作

建议企业及时排查贸易伙伴是否被列入美国对俄制裁和出口管制措施“黑名单”,或与“黑名单”内俄罗斯主体存在业务联系;谨慎排查出口产品是否受美国出口管制法管辖,避免使用美国的原产材料或技术,避免使用俄罗斯被制裁船舶、航运物流企业。

四、加强市场研判和采购布局

鉴于俄乌冲突和欧美制裁的持续性,能源、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在所难免,企业应深入评估受影响程度,同时用好RCEP等自由贸易协定优惠政策,积极拓展渠道,加强对关键原材料的采购与储备,预先做好布局。

五、善用政策性金融工具规避风险

建议企业充分利用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性金融工具,主动规避政治、商业风险,保障收汇安全。遇有特殊情况时,企业应当及时根据保险合同要求向中信保通报风险信息,相关合同事项变更或货物处理应征得中信保同意。

六、活用法律咨询渠道

外贸企业应当注意保留与俄、乌客户往来书面证据,与客户所有的沟通包括相关邮件、传真、确认函等都应当留存和完善,切实维护自身权益。如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通过中国贸促会跨境贸易投资法律综合支援平台——“贸法通”(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搜索查询)在线咨询、查询,或及时联系江苏省贸促会法律事务部(电话025-52856375/350/703/816/393)咨询。

(法律事务部、办公室、发展研究部、国际商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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