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对华无框玻璃镜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发布时间:2022-12-02 【字体: 打印本页

2022年11月25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2/3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无框玻璃镜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税,涉案产品对土耳其的倾销以及该倾销对土耳其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到岸价(CIF)27%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本案涉及土耳其税号7009.91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厚度小于等于1.6毫米的无框玻璃镜。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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