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8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2年第76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荷兰的苯甲酸钠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以离岸价(FOB)对中国和荷兰的涉案产品分别征收2.42%和32.28%的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2916.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