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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新能源发展的决策部署,精准服务“双碳目标”,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和绿色能源新格局的发展,搭建新能源会员服务平台,推进和加强产业的交流合作,实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江苏省国际商会拟设立新能源专业委员会。
一、主要职能
新能源专业委员会是江苏省国际商会的内设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一)为国际商会会员企业提供新能源领域技术、产业发展、市场需求等信息咨询、支持和指导的全方位服务;
(二)配合政府实施国家新能源战略等相关政策措施;为政府制定有关新能源发展规划、法规和政策建言献策;
(三)加强与国际新能源相关机构合作,开展成员之间及与国际企业界、研究机构相互合作与交流,搭建合作平台;
(四)组织成员单位开展新能源行业活动,举办展会、专业讲座及培训,加强行业内的交流与合作;
(五)联合国内外新能源机构,共同开展相关研究,推动产、学、研结合,促进新能源技术产业化;
(六)其他可以由新能源专业委员会履行的职能。
二、人员组成
新能源专业委员会由我省新能源相关企业、机构负责人和省国际商会、无锡国际商会、无锡新能源商会相关人员组成。我省新能源领域专家、学者和其他有关人士也可以个人名义加入新能源专业委员会。
新能源专业委员会委员实行兼职、不驻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