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对华赖氨酸作出反倾销终裁
发布时间:2021-09-30 【字体: 打印本页

9月22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动物饲料用赖氨酸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6.02%~33.20%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措施实施以印尼财政部征税公告为准。涉案产品包括液态、粉末及颗粒等所有形态的赖氨酸及其脂类及盐,涉及印尼税号ex.2922.41.00项下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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