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涉华热轧钢板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发布时间:2021-09-24 【字体: 打印本页

9月1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巴西和印度尼西亚的合金或非合金热轧钢板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以最低限价的方式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实施为期5年的反倾销措施,对于宽度不超过2100毫米、厚度不超过25毫米的热轧钢板,建议中国、日本、俄罗斯、巴西和印度尼西亚生产商的最低限价均为489美元/公吨,韩国生产商Hyundai Steel Company的最低限价为478美元/公吨、韩国其他生产商为489美元/公吨;对于宽度不超过4950毫米、厚度不超过150毫米的热轧钢板,建议中国、日本、俄罗斯、巴西、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最低限价均为561美元/公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208、7211、7225 和7226项下的产品。本案的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不锈钢热轧钢板、电镀锌热轧钢板、镀锌热轧钢板和包层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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