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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持续打造外资高水平发展“强磁场”
发布时间:2021-09-15 【字体: 打印本页

江苏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提出,要鼓励外资企业深耕江苏、扩大布局。总部经济,处于产业“金字塔”塔尖,代表着一个区域在全球价值链体系中的地位。今年以来,江苏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引领在苏发展的外资企业在江苏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提高江苏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今年10月起,扎根苏州27年的西门子电器有限公司将正式升级为西门子电气产品中国区总部,从生产制造,转变为全面开展业务拓展、产品管理、数字化创新中心等所有核心业务,并面向全球2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龙头产品。

西门子电气产品中国区总经理Markus Grabmeier说:“公司的成长离不开苏州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政策支持。升级为总部后,我们将更加专注于技术创新来提高市场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中国乃至全球市场。”

除了西门子,康美包、福伊特造纸等外企也纷纷追加投资,将地区总部或功能性机构落地苏州,显示出当地不断提升的外资发展“强磁场”。在省商务厅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前不久苏州结合本地实际,正式出台了江苏首个市级外资总部发展专项鼓励政策,提供从开办经营、再投资,到能级提升、荣誉激励等8项全周期激励,并在核心人员出入境、子女教育等方面推出48项服务,扶持企业更吸纳人才。商务海关等部门还针对外资总部企业进行信用评估,通过企业协调员服务解决外企进出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全周期、全领域、全方位支持外资企业设立总部。

苏州市商务局副局长曹国芬说:“在省里的政策基础上,我们进一步进行了梳理和加码,在能级提升功能叠加用人用地这些地方都进行了加码,比如说对符合条件市级总部企业,最高可获得奖励1800万元,是省级鼓励政策的三倍。”

不断加码政策力度的苏州,正是江苏积极提升外企全球价值链、产业链的代表。近年来,稳居全国外资利用第一大省的江苏,抢抓国家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全球产业格局调整机遇,持续打造外资发展“升级版”。2012年江苏出台的第一份跨国公司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鼓励政策,目前已经过三次修订。除了优化认定标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外,新增支持外资总部企业灵活配置跨境融资资源,并可将增资扩能奖励资金的40%用于高管或技术人员奖励,给予外资总部企业更大自主权。目前江苏已分11批次认定295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数据显示,外资总部企业的户均投资总额约为全省外资企业平均水平的30倍,户均营收、户均纳税约为全省外资企业平均水平的15倍。外资总部企业已成为推动江苏外资提档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江苏省商务厅外资处副处长孙光耀说:“我们计划出台总部经济集聚区的鼓励政策,也会进行我们第十二批的跨国公司和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认定工作,建立了省级总部企业培育库和总部企业联席会议机制,后期我们计划将省和市的服务打通,对总部企业提供更优化的服务。”

(原标题:支持政策不断加码 地区总部纷至沓来 江苏持续打造外资高水平发展“强磁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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