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贸促会签署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21-09-10 【字体: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及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贸促系统与人民法院的工作合力,优化我省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9月7日下午,我会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贸促会在南通举行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我会肖铁军二级巡视员、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李莹副院长、南通市贸促会左晓明会长出席签约仪式,现场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南通市商务局、海关、外办、商协会等相关机构代表20余人见证签约。

肖铁军二级巡视员在致辞中表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是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构建完善治理格局是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在党的领导下,构建和完善政府、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不同治理主体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又取长补短、优势互补的治理格局,充分调动激发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力。此次省市联动的三方合作模式,有利于打造全省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品牌的创新机制,希望各方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有效整合资源,积极践行“我为企业办实事”活动,深入落实“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共同为我省企业打造多渠道、多手段、全方位的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平台。

李莹副院长表示,南通市中院和市贸促会多年来紧扣社会对涉外商事法律的需求,创新理念、拓展思路,构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诉调对接工作模式,妥善处理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的涉外商事案件,取得了良好成效。此次三方协议的签署,标志着诉调对接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希望借助贸促会专业调解优势,通过以司法途径赋予调解结果法律强制效力的方式,实现裁判权威性和调解便捷性的优势互补,形成纠纷化解的合力,最终使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处理,取得“1+1>2”的效果,为南通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左晓明会长表示,南通市贸促会将进一步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重心和对外开放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和南通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全省贸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等重要会议部署,在商事法律服务领域不断开拓创新、提升服务效能、提高服务覆盖面,帮助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竞争力。

根据合作协议,三方将坚持合作共赢、优势互补原则,加强协同联动,建立知识产权及涉外商事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联席会议及信息共享制度,在诉调对接、法律咨询服务、培训、研讨、座谈以及走访企业、经贸预警、课题研究等方面通力协作。(法律事务部、商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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