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对华聚酯全拉伸丝作出反倾销初裁
发布时间:2021-07-12 【字体: 打印本页

6月17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23-2020-5号案件的最新公告(第2021-8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全拉伸丝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其中,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倾销幅度为4.25%、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为5.56%、浙江天圣化纤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为8.16%、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为9.92%、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为7.10%、其他供应商为6.55%,涉案产品的倾销对韩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但是建议不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5402.47.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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