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继续对华载重轮胎征收反倾销税
发布时间:2021-07-12 【字体: 打印本页

7月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在官方公报发布第2021/281/AD18R1号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2021年6月29日第84号公告,决定维持原产自中国载重轮胎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4.79~35.35%,有效期至2026年6月28日。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4011201000和401120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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