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签发首份中国-东盟自贸协定(泰国)电子原产地证书
发布时间:2021-07-12 【字体: 打印本页

7月1日,我会为南京泛特塑业有限公司签发首份中国-东盟自贸协定(泰国)电子原产地证书,出口商品为活性炭废气处理,涉及FOB金额17万美元。

在此之前,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仅有印尼和新加坡两个国家接受电子原产地证书。2021年7月1日起,中国和泰国海关针对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共同接受电子签章使用。与传统签证模式相比,电子化签发的原产地证书不仅使用电子签章,还支持远程自主打印,实现了企业足不出户申领原产地证书,使跨境贸易更加便利。

目前,贸促会可自主打印的电子原产地证书如下:

1. 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2. 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

3. 中国-韩国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

4. 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

5. 中国-冰岛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

6. 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

7. 中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

8. 中国-智利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

9. 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

10. 中国-毛里求斯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

11. 亚太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

12.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原产地证书

13. 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原产地证书

14. 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输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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