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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足原产地规则,优选原材料来源地
发布时间:2021-06-08 【字体: 打印本页

案例:一家生产时尚闹钟收音机的中国企业,产品主要出口到韩国,该产品基础税率为8%,申办中韩优惠原产地证后,关税将降为0,享惠空间较大。由于该产品原材料中有较多成分自国外进口,不满足中韩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但如果利用原产地规则中的累积规则,将原材料中的多喇叭音箱,从由德国进口,改为从韩国进口,将符合申办中韩优惠原产地证条件,最终能享受中韩FTA的关税优惠。

启示:通过改变原材料采购地,使产品从不符合某FTA项下原产地标准到符合标准,从无法获得优惠原产地证到能够申请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从而成功享受较大的关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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