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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贸促周讯(2021年第18期)
发布时间:2021-05-14 【字体: 打印本页

 

江 苏 贸 促 周 讯

 

2021年第18

(总第113)

 

江苏省贸促会发展研究部                               2021年514

 

目录

一、经贸政策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期限延长到今年底

 

、贸促动态

1. 我会应邀出席第五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

2. 东亚企业家太湖论坛新闻发布会在南京举行

3. 我会应邀出席江苏境外园区高质量发展研讨会

4. 我会参加FTA联合工作机制座谈会

5. 我会赴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研

6. 第四届中国(淮安)国际食品博览会获中国贸促会批复同意

7. 南京市贸促会积极搭建会展平台促进消费升级

8. 无锡市贸促会赴北京拜访中展海外、中商国际和国际汽保汽配展组委会

9. 南通市贸促会与广东省贸促会开展座谈交流

10.镇江市贸促会(国际商会)组织企业赴首届消博会参观调研

11.苏州市贸促会与苏州工业园区开展交流合作

 

、经贸资讯

1. 中国与中东欧17国贸易同比增长约五成

2. 1-4月我国外贸运行情况

3. 前4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38.6%

4. 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继续实施

5. 6月底前全面取消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

6. 长三角自由贸易试验区联盟成立

7. 江苏组织70家企业参加2021年中国品牌日活动

8. 江苏境外园区发展成果丰硕

9. 前4月全省外贸进出口同比增长22.5%

10.一季度江苏对外投资合作开局良好

11.中欧班列“江苏号”再添新线路

12.印度疫情加剧全球供应短缺

 

、会员信息

1. 省海企集团董事长会见荷兰驻华大使

2. 苏美达获评中国品牌价值榜其他服务类第四名

 

、风险预警

1. 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对华油井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公告

2. 巴西对采血管反倾销日落复审案做出终裁

3. 巴西对客货车轮胎反倾销日落复审案做出终裁

4. 阿根廷对华电泵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5. 马来西亚终止对涉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反倾销调查

6. 韩国对华铝制双涂层预涂感光板产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7. 印度对华乙酰乙酸甲酯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8. 韩国继续对华铝制预涂感光板征收反倾销税

9. 欧亚经济联盟发布对华载重轮胎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披露

10.土耳其对涉华聚乙烯、聚丙烯制防水油布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11.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钢格板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12.印度尼西亚对进口瓷砖启动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13.秘鲁终止对进口服装进行保障措施调查

14.墨西哥对华罐装伞菇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15.巴西对涉华铝制预涂感光平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16.欧盟对华铝合金轮毂发布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公告

17.加拿大对涉华软垫式座椅作出双反初裁

18.欧盟对华葡萄糖酸钠发布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公告

 

 

 

一、经贸政策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期限延长到今年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期限延长到今年底,确定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部署加强对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的金融支持

会议指出,去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出一系列超常规、阶段性减负稳岗扩就业举措,取得保就业明显成效。今年就业压力依然较大,要继续坚持就业优先,保持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稳岗、重点群体就业的政策支持。会议决定,一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统筹地区,今年可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上年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二是将去年实施的职业培训、技能提升和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及发放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支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等政策延续至今年底。对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三是促进市场化就业,加大对“双创”的政策支持,推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促进高校毕业生自强自立、就业创业。

灵活就业是群众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目前全国灵活就业人员达2亿人。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一是研究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兜底措施。推动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保的户籍限制。二是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责任,探索用工企业购买商业保险、保险公司适当让利、政府加大支持的机制。三是抓紧清理和取消不符合上位法或不合理的收费罚款规定,为灵活就业创造好的环境。

为加大对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的金融支持,会议确定,一是引导民航企业与金融机构用好用足应急贷款政策。加强对文旅企业及线下零售、住宿、交通运输等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定向金融服务。继续做好对制造业升级发展的融资支持。二是进一步加强小微金融服务。试点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评价体系,提高融资便利度。支持发行不低于3000亿元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确保银行业普惠小微贷款实现增速、户数“两增”,确保五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小微贷款增长30%以上。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市场主体有针对性做好区域融资支持,促进相关地方改善营商环境和金融生态。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会议要求,要跟踪分析国内外形势和市场变化,做好市场调节,应对大宗商品价格过快上涨及其连带影响。加强货币政策与其他政策配合,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二、贸促动态

1.我会应邀出席第五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

5月11日,以“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为主题的第五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在西安开幕陕西省主要领导出席开幕式并巡视江苏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刘小燕副主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陈震宁副主任出席有关活动。我会尹建庆会长应邀参加。

本届丝博会,江苏共组织600余人参会参展。截至11日12时,我省已洽谈落实合作项目67个,总金额156亿元。11日下午,江苏省代表团从已落实的67个项目中,选出具有代表性的26个重点合作项目进行集中签约,签约协议金额72.5亿元,主要涵盖现代农业、装备制造、食品医药、高新技术、基础设施、节能环保等8个领域。

 

 

2.东亚企业家太湖论坛新闻发布会在南京举行

5月12日,江苏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介绍东亚企业家太湖论坛举办背景及筹备进展情况。省商务厅赵建军厅长、孙津副厅长、省外办刘建东副主任、省卫健委吴红辉二级巡视员、省贸促会丛苏峰副会长、省外商投资协会赵进会长、苏州市人民政府陈春明副秘书长出席发布会。

我会丛苏峰副会长在发布会上表示,贸促机构、商协会是工商界企业代表,是联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在地方贸易投资促进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江苏省贸促会将继续加强与东亚地区贸促机构和商协会的交流合作,深化信息共享和人才交流,共建畅通东亚产业循环相关的经贸论坛和展览展示平台,共享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和新能源等领域发展红利,共同助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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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会应邀出席江苏境外园区高质量发展研讨会

5月12日,由江苏境外园区高质量发展联盟主办的“十四五”时期推动江苏境外园区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南京举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外办省贸促会、联盟成员单位、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知名学者、相关商协会和企业代表近120人参加研讨会。我会黄政副会长出席研讨会并致辞。

会上,江苏境外园区高质量发展联盟成员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共同推动江苏境外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倡议书》,江苏境外园区高质量发展联盟与江苏省律师协会、“一带一路”人才培养合作联盟、中信保、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银行分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江苏境外园区高质量发展联盟成立于2020年9月,由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等8家境外园区建设主体共同发起,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投资主体江苏省海外合作投资有限公司当选首届轮值主席单位。

 

 

4.我会参加FTA联合工作机制座谈会

为扎实推进FTA宣传推广相关工作,做好RCEP生效实施准备,5月11日,江苏省商务厅、南京海关和江苏省贸促会召开FTA联合工作机制座谈会,围绕推动落实“2021RCEP主题宣传年”工作开展深入交流。省商务厅倪海清副厅长主持会议,我会肖铁军二级巡视员参加会议。

肖铁军二级巡视员在会上介绍了省贸促会围绕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开展的相关工作,分析了自由贸易协定(FTA)宣传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议RCEP培训要更加注重普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找准目标企业开展各有侧重的深层次辅导。

三部门在会上达成共识,将在前期良好合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合作,从深化精准培训、加强专家队伍建设、持续深化调研、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探索建设FTA信息化系统等方面进一步做优“FTA惠苏企”宣传品牌。

 

 

5.我会赴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研

为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突出精准施策,及时解决企业困难,稳定重点外贸外资企业经营,5月8日,我会黄政副会长带队赴常熟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研,常熟市贸促会陶俊明会长、秦惠忠副会长参加调研。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工具箱柜领域国内领先,技术基础雄厚。通润旗下子公司江苏通润工具箱柜有限公司总经理王雪良介绍,尽管受疫情影响,但公司订单量饱满,总体保持上涨趋势,同比产值增长了30%。此外,为加强国际市场开拓,公司还以自有资金在泰国投资设立子公司,计划总投资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含),预计将于今年底或明年初建成。公司反馈了今年以来遇到的三个问题:一是用工成本提升,人员招聘难度大,年轻工人少;二是运输物流不畅,船运集装箱紧缺,造成有订单、有产能,但无海运能力的情况;三是大宗商品和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给企业的成本控制造成一定压力。

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与困难,调研组提出了一些针对性建议:一是就用工难、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和物流不畅等问题积极向省外贸外资协调机制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反馈;二是针对公司在泰国投资建厂的事宜,利用我会与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的良好关系,主动靠前服务,积极协调;三是推动公司与行业内领先的企业沟通交流,提升技术合作水平。

 

 

6.第四届中国(淮安)国际食品博览会获中国贸促会批复同意

日前,中国贸促会批复同意举办第四届中国(淮安)国际食品博览会。批复明确,第四届淮安食博会由中国国际商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烹饪协会主办,展出时间为2021年9月,展览面积3万平方米,主要展示国内外知名品牌食品、绿色健康食材、酒及高端饮品、休闲方便食品、互联网食品、食品新零售终端、食品餐饮服务等内容。

依托江苏万亿级、淮安千亿级食品产业优势和巨大消费市场,2018年起,淮安已连续举办三届中国(淮安)国际食品博览会,是江苏省唯一经中国贸促会批准的食品类国际博览会。据统计,前三届淮安食博会累计吸引近1300家境内外知名食品企业参展,36万多人次到场观展,意向合作金额超130亿元,签约项目总投资超500亿元,超5亿人次线上专业观众和消费者通过网络媒体关注。2020年3月,淮安食博会被列入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作为全省综合性重大开放平台进行重点打造。

淮安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第四届淮安食博会将坚持国际化、品牌化、数字化、专业化办展方向,积极借鉴先进展会经验,精准策划展会版块,持续提升展会特色和层次,放大经贸合作效应。同时,淮安也将食博会作为重特大项目攻坚的重要开放平台,全力招引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食品项目落户淮安。

 

 

7.南京市贸促会积极搭建会展平台促进消费升级

5月7日,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配套论坛—首届中国消费类展览会创新发展大会在海口举。本次大会由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主办,主题为“搭建会展平台、促进消费升级”。南京市贸促会协办本次大会,一级调研员郭家志在会上作题为《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协同发力创建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主题推介。围绕“培育新型消费类展会的机会和难点”话题,白马农业国际博览中心相关负责人等进行了专业对话。

4月23日《南京市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发布4月至6月,南京市贸促会协同市商务等部门,启动2021(春季)南京国际消费节,组织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南京(春季)美食博览会、南京都市圈购物节等150余场“会、展、节、演、赛”系列特色主题会展活动和消费促进活动,为实施美食寻味、住宿提质、畅行便捷、乐游揽秀、嗨购升级、潮玩拾趣六大工程提供平台服务,以此全方位、多层次助力专业化、特色化、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下一步,南京市贸促会将进一步强化会展功能,增强促消费效应,把南京独特地理、丰富历史文化和现代时尚有效结合,打造国际会展旅游目的地;进一步引导支持品牌展会,带动相关行业消费,以相关展会为平台,做足南京特点和风格,挖掘自身优质产业资源,把南京美食、独特风景、文化资源充分展现出来;进一步丰富节庆展销活动,扩大商品消费,在“特色”上下功夫,办好“节事节庆、文艺演出、体育盛事”等特色活动,形成独特品牌供给能力和消费环境。

 

 

8.无锡市贸促会赴北京拜访中展海外、中商国际和国际汽保汽配展组委会

4月25日,无锡市贸促会龚智杰副会长带队赴北京拜访中展海外展览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商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与中展海外展览有限公司孙铁兵总经理北京中商国际展览有限公司耿银总经理进行了沟通交流。龚智杰副会长重点介绍了无锡外贸发展、产业布局、营商环境、政策扶持、无锡企业参展需求、组展质量以及第13届中国(无锡)国际新能源大会暨展览会今年重要会展活动,介绍了疫情时期国内外展览情况及应对举措。中展海外和中商国际分别介绍了主要组展的行业、国内外展会布局及团队服务能力等情况。双方就共同为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创新疫情时期线上线下的展览形式达成建立长期交流合作共赢机制的共识。

4月26日,无锡市贸促会龚智杰副会长带队赴北京拜访北京国际汽保汽配展组委会,与法兰通联展览(北京)有限公司张维副总经理进行洽谈交流,并参观了2021北京国际汽保汽配展龚智杰副会长在交流中重点介绍了无锡经济发展、产业布局以及第13届中国(无锡)国际新能源大会暨展览会今年重要的会展活动,介绍了无锡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现状和“无锡惠山汽车及零部件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的情况。双方就共同做好2021上海国际汽车零配件、维修检测诊断设备及服务用品展览会事宜进行充分交流和沟通,达成了合作意向。

 

 

9.南通市贸促会与广东省贸促会开展座谈交流

5月12日,南通市商务局党组成员、贸促会杨平副会长与到访的广东省贸促会范新林副会长一行进行了座谈交流。

杨平副会长介绍了南通市贸促会人员、机构等基本情况及换届以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表示要学习广东改革开放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大两地贸促系统交流合作力度,共促贸促事业高质量发展。

范新林副会长表示南通市贸促会多项工作走在贸促系统前列,许多做法值得们学习借鉴。他介绍了广东省及地级市贸促会有关情况,希望双方加强联络,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促进互利发展。

会后,南通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贸促会左晓明会长会见了范新林副会长一行。

 

 

10.镇江市贸促会(国际商会)组织企业赴首届消博会参观调研

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5月7日至10日在海南海口举,为更好地利用海南消博会拓展国内外市场,镇江市贸促会国际商会张玉宏会长带领部分镇江企业赴该展会进行参观调研,详细了解展会客商和参展产品特点等情况。为充分利用海南自由贸易港全面深化改革试验高水平开放政策的优势,张玉宏会长带领参展企业赴三亚市贸促会进行交流学习,实地参观调研海南自由贸易港三亚中央商务区,促进镇江与海南开展经贸合作。

 

 

11.苏州市贸促会与苏州工业园区开展交流合作

5月12日,苏州市贸促会与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银行苏州分行举行工作交流会。

会上,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介绍了产业园的基本情况,并希望利用各方的资源做好对企业的精引导,赋能企业更好地发展。苏州市贸促会介绍了贸促会的主要职能及国际商会专业委员会的有关情况,表示在法律服务、对外联络方面合作潜力巨大,希望通过交流推动深层次的合作。通过交流各方达成共识,通过联合举办政策宣讲会和对接会的形式,帮助企业深入了解金融、法律等方面政策,更好地为入驻企业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会前,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展厅,实地感受公司的发展历程和科技魅力。

 

 

 

三、经贸资讯

1.中国与中东欧17国贸易同比增长约五成

5月12日召开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消息:今年一季度,中国与中东欧17国贸易额达301.3亿美元,同比增长50.2%,超出同期中国外贸增速11个百分点。

2020年,中国与中东欧17国贸易额首次突破千亿美元,达到1034.5亿美元,同比增长8.4%。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取得长足进步还体现在投资合作日趋紧密、基础设施项目稳步实施、互联互通保持稳定。

2012年至2020年,中国与中东欧17国双边贸易年均增长8%,是中国与欧盟贸易增速的2倍以上。其中,中国从中东欧国家进口年均增长9.1%,出口年均增长7.6%。今年一季度,中国自中东欧国家进口额达81.7亿美元,同比增长44.7%。未来5年,中国计划从中东欧国家累计进口1700亿美元以上的商品。

 

 

2.1-4月我国外贸运行情况

商务部近日介绍,1-4月,我国外贸发展延续增长势头,优进优出、贸易产业融合和贸易畅通“三大计划”全面推进,进出口总值达11.6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8.5%,规模创历史同期新高。主要特点如下:一是进出口、出口增速创10年来同期最高水平。二是深耕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取得积极成效。三是外贸主体不断壮大,民营企业继续发挥主力军作用。四是“宅经济”产品继续带动出口增长,一些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恢复性增长。五是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六是国内经济稳中向好带动进口增长,部分大宗商品价格快速上涨拉高进口增速。

 

 

3.前4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38.6%

商务部日前介绍:今年1—4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4533家,同比增长50.2%,较2019年同期增长11.5%;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970.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8.6%,较2019年同期增长30.1%。

从行业看,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129.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6.8%。高技术产业增长29.1%,其中高技术服务业增长34%,高技术制造业增长15.4%。从来源地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东盟、欧盟实际投资同比分别增长62.8%、65.2%、9.2%。从区域分布看,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分别增长39.1%、37.5%和30.3%。

 

 

4.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继续实施

5月8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提出,2021年至2023年,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

 

 

5.6月底前全面取消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

从5月8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将于近日印发。通知提出,6月底前,各地要全面取消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

 

 

6.长三角自由贸易试验区联盟成立

5月10日,长三角自由贸易试验区联盟成立大会在上海举行。会上,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商务部党组副书记、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俞建华共同为联盟秘书处揭牌。

会上,商务部和沪苏浙皖一市三省负责同志共同见证联盟协议签订,发布首批长三角自由贸易试验区十大制度创新案例,涉及贸易监管、跨港协作、金融开放、科技创新、市场监管等改革领域,体现了长三角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服务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的最新创新成果。我省连云港自贸片区《创新多式联运协同监管服务体系》案例位列第三。

长三角自由贸易试验区联盟由沪苏浙皖一市三省自贸试验区共同发起设立,联盟秘书处设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一市三省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或管理局为联盟核心成员单位。联盟建立重大事项沟通协调机制和交流合作互动机制,推动资源共建共享和改革发展联运,共同构建央地协同、省际协作、市场共赢的多层次联动发展格局,推动长三角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任务落实落地,共同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7.江苏组织70家企业参加2021年中国品牌日活动

5 月 10 日,2021 年中国品牌日活动在上海展览中心正式开幕,活动为期3天。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品牌发展工作,今年是第五个中国品牌日活动,主题为中国品牌,世界共享;聚力双循环,引领新消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此次活动延续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展览方式,在线下实体展览的基础上,线上展览设置 1 个云上序厅、37 个云上地方展馆和 19 个云上央企展馆,对国货精品进行集中展示,让观众切身感受品牌发展带来的喜悦幸福,推动形成自主品牌消费新热潮。

当天上午,“江海流苏江苏展馆线上线下同步开馆,共有 70 家江苏企业参展,围绕创新江苏、制造江苏、消费江苏、美丽江苏四大板块,依托虚拟展厅延伸时间空间,借助图文音画融合多维度展示互动,呈现出魅力无限的江苏品牌盛宴。

 

 

8.江苏境外园区发展成果丰硕

省商务厅等近日介绍,目前江苏在6个国家建有7家境外园区,截至今年一季度,7家境外园区累计投资27.9亿美元,入区企业325家,总产值49.3亿美元,上交东道国税费1.7亿美元,为当地创造就业岗位约5万人次。境外园区转变思路,因势而谋、顺势而为,与国内各类经开区、自贸港区、进博会双向互动,在服务好企业“走出去”的同时,积极开展“引进来”,建立企业当前亟须的海外仓,取得良好成效。

 

 

9.前4月全省外贸进出口同比增长22.5%

5月11日,南京海关发布,1-4月,全省外贸进出口15485.6亿元,同比增长22.5%,较2019年同期增长16.9%。其中,出口9577.5亿元,增长27.5%,较2019年同期增长18.4%;进口5908.1亿元,增长15.1%,较2019年同期增长14.4%。

前4月全省一般贸易进出口8626.7亿元,增长28.4%,占全省外贸总值的55.7%。同期,加工贸易和保税物流分别进出口5004.2亿元和1682.4亿元,分别增长5.9%和60.8%。

主要贸易伙伴进出口均保持增长。1-4月,对欧盟、东盟、美国、韩国、日本分别进出口2353.1亿元、2231.2亿元、2074.9亿元、1610.3亿元和1408.2亿元,分别增长26%、25.2%、29.1%、11.8%和13.8%;五者合计占62.5%。同期,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3933.8亿元,增长24.3%。

 

 

10.一季度江苏对外投资合作开局良好

省商务厅近日消息,一季度,江苏新增对外投资项目144个,中方协议投资额13.9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14.1亿美元,全省对外投资合作呈现结构进一步优化、承包工程大项目增加、高端外派劳务市场重启等良好态势。

 

 

11.中欧班列“江苏号”再添新线路

5月10日,在南京海关所属新生圩海关监管下,首列“南京-蒂尔堡”中欧班列从南京尧化门站铁路货场鸣笛启程,标志着中欧班列“江苏号”南京至荷兰蒂尔堡新线路正式开通。此趟班列主要装载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日用品、医疗器械等货物,货重455吨。班列将由阿拉山口口岸出境,途经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白俄罗斯、波兰、德国,最终抵达荷兰蒂尔堡,全程11583公里。据统计,2021年1-4月,江苏省中欧班列已开行455列。

 

 

12.印度疫情加剧全球供应短缺

新华网近日报道指出,印度新冠疫情肆虐,不仅拖累本国经济复苏,还影响全球多个行业供应链,尤其对海运、医药供应、纺织行业、金融服务等影响较大。

 

 

 

四、会员信息

1.省海企集团董事长会见荷兰驻华大使

5月10日,我会副会长单位—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宏亮会见在宁参加中欧班列“江苏号”中国南京至荷兰蒂尔堡首发仪式的荷兰驻华大使贺伟民一行,双方就进一步深化中荷经贸合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展开深入交流,达成广泛共识。

黄宏亮对贺伟民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对荷兰驻华使馆给予此次中欧班列新线开行的帮助以及荷兰政府长期以来对中荷经贸往来和国际物流通道建设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详细介绍了省海企集团的历史沿革、发展历程、主营业务,重点介绍了集团对外贸易、海外投资、仓储物流等业务发展情况,表示近年来省海企集团聚焦“高端商品进口龙头企业、高水平‘走出去’综合服务运营商”的“两高”战略定位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主业发展稳中向好、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全力服务江苏“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努力推动中欧经贸合作往来,希望在荷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继续发挥中欧班列国际物流通道优势,形成“以运促贸、以贸带运”的产业互补良性发展格局,为深化中荷双边经贸交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贺伟民对省海企集团加快转型发展,促进中欧经贸往来取得的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集团在中荷经贸合作和畅通国际物流通道中发挥的突出作用表示赞赏。他表示,省海企集团作为江苏对外经贸往来的先行军,与荷方在众多业务领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国际经贸往来,在推进中荷双边关系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打造中欧班列国际物流通道,建立起了中荷紧密联系的桥梁纽带;相信随着中欧班列“江苏号”南京至蒂尔堡线路的开行,必将推动中荷两国友好关系纵深发展,为中荷两国贸易合作提供强大动力。

双方还重点就项目投资、产业合作等方面交换意见,一致表示将保持密切沟通与协调,在更广泛领域、更深层次寻求合作共赢。

 

 

2.苏美达获评中国品牌价值榜其他服务类第四名

近日,新华社、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等单位举行“2021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发布暨中国品牌建设高峰论坛”,发布中国品牌价值评估信息榜单,我会副会长单位—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品牌价值62.99亿元,名列其他服务类品牌第四名。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重要指示,为推动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打造中国品牌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长期以来,苏美达在国机集团的领导下,始终将品牌作为企业最为宝贵的无形资产,树立了“质量是生命,品牌筑未来”的企业文化品牌理念,提出“贸工技”一体化战略,在国际和国内的市场竞争中稳步提升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价值,构建苏美达自主品牌集群体系,持续提高公司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为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增添新动力。

 

 

 

、风险预警

1.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对华油井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公告

4月2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日落复审终裁公告,决定延长原产自中国的油井管反倾销措施至2026年4月26日。涉案企业税率为12.23%-31%,多家企业的价格承诺继续维持。

 

 

2.巴西对采血管反倾销日落复审案做出终裁

近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在《联邦政府公报》上发布对原产于中国的采血管反倾销日落复审案终裁公告,决定对我涉案产品延长征收49.5%-110.5%的反倾销税,为期5年。涉案产品南共市税号为38220090,39269040,90183999。

 

 

3.巴西对客货车轮胎反倾销日落复审案做出终裁

近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在《联邦政府公报》上发布对原产于中国的客货车轮胎反倾销日落复审案终裁公告,决定对我涉案产品延长征收1.05-2.59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为期5年。涉案产品南共市税号为40112090。

 

 

4.阿根廷对华电泵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4月16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2021年第132号决议,决定结束对原产于中国的非自吸式离心电泵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维持2015年第243号决议确定的反倾销措施,即每个90.7美元~278.3美元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最大流量介于100升/分钟和1000升/分钟之间、发动机功率介于0.1875千瓦(0.25马力)和5.625千瓦(7.5马力)之间的非自吸式离心电泵,南共市海关编码为8413.70.80和8413.70.9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5.马来西亚终止对涉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反倾销调查

4月22日,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韩国和越南的特性粘度为0.70分升/克及以上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上述国家涉案产品的进口未对马来西亚国内产业构成实质性损害,故决定终止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同时终止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的临时反倾销措施并退还已征收的保证金。涉案产品的马来西亚协调关税税号为3907.61.00 00、3907.69.10 00和3907.69.90 00。

 

 

6.韩国对华铝制双涂层预涂感光板产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4月26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调查号为23-2021-1)称,应韩国国内企业于2021年3月4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两面长度均不小于255毫米的铝制双涂层预涂感光板产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3701.30.9100。涉案产品不包括光敏聚合物紫罗兰色版和再生版的铝制双涂层预涂感光板。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除另行延期(2个月)外,预计初裁将于公告发布3个月内作出。

 

 

7.印度对华乙酰乙酸甲酯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5月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乙酰乙酸甲酯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对生产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征收0.277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对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征收0.404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146990、29153910、29153940、29153990、29183040、29183090、29331990、29410090和29189900。

 

 

8.韩国继续对华铝制预涂感光板征收反倾销税

5月3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1-99号公告称,依据韩国企划财政部第852号令,维持2017年9月7日第634号令所确定的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制预涂感光板的反倾销税,税率调整为8.78%~10.32%(详见下表),自2021年5月3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3701.30.9100。

 

 

9.欧亚经济联盟发布对华载重轮胎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披露

4月3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在官方公报发布第2021/266/AD18R1号公告,发布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载重轮胎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披露,裁定若取消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倾销,以及该倾销对欧亚经济联盟产业构成的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建议维持2015年第154号决议所确定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4011201000和4011209000。

 

 

10.土耳其对涉华聚乙烯、聚丙烯制防水油布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5月6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2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聚乙烯、聚丙烯制防水油布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1.06美元/千克,越南为1.16美元/千克,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3921.90.60.00.11、3921.90.60.00.13和3926.90.97.90.18。

 

 

11.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钢格板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5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格板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在该项裁定中,5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均投肯定票。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12.印度尼西亚对进口瓷砖启动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5月5日,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印尼瓷砖协会申请,对进口瓷砖启动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6907.21.91、6907.21.92、6907.21.93、6907.21.94、6907.22.91、6907.22.92、6907.22.93、6907.22.94、6907.23.91、6907.23.92、6907.23.93和 6907.23.94。本案调查期为2016年~2020年。

 

 

13.秘鲁终止对进口服装进行保障措施调查

5月7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发布第169-2021/CDB-INDECOPI号公告称,决定终止对进口服装的保障措施调查。本案涉及海关税则第61章、第62章和第63章项下共计284个税号子项的服装产品。

 

 

14.墨西哥对华罐装伞菇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5月7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日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罐装伞菇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2003.10.01。涉案产品不包括在醋或乙酸里保存的罐装伞菇。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措施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15.巴西对涉华铝制预涂感光平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5月7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在官方公报上发布2021年第199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美国、欧盟、英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铝制预涂感光平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征税如下:中国生产商/出口商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爱克发(无锡)印版有限公司、成都新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华丰印刷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冠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强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上海众鹤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康尔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均为2.09美元/公斤,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2.35美元/公斤;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3701.30.21和3701.30.31。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6.欧盟对华铝合金轮毂发布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公告

5月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合金轮毂反倾销措施即将于2022年1月25日到期。欧盟成员国企业可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上述到期日3个月之前的时间内向欧盟委员会提交本案反倾销日落复审书面申请。涉案产品欧盟CN编码为ex 8708 70 10和ex 8708 70 50,欧盟TARIC编码为8708 70 10 10和8708 70 50 10。

 

 

17.加拿大对涉华软垫式座椅作出双反初裁

5月5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软垫式座椅)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初裁,决定自当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中国出口商预计倾销幅度为11.01%~206.36%、预计补贴幅度为0.00%~89.54%,详细税率见下表。越南出口商预计倾销幅度为17.44%~89.77%、预计补贴幅度为0.00%~11.73%。该初裁结果的具体理由说明将于15日内公布。涉案产品的加拿大海关编码为9401.40.00.00、9401.61.10.10、9401.61.10.90、9401.71.10.10、9401.71.10.90。

 

 

18.欧盟对华葡萄糖酸钠发布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公告

5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葡萄糖酸钠反倾销措施即将于2022年1月21日到期。欧盟成员国企业可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上述到期日3个月之前的时间内向欧盟委员会提交本案反倾销日落复审书面申请。涉案产品欧盟CN编码为ex 2918 16 00;欧盟TARIC编码为2918 16 0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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