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财政部发布对华HFC制冷剂产品反倾销征税令
发布时间:2021-12-31 【字体: 打印本页

12月22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76/2021-Customs(ADD)号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9月27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HFC制冷剂产品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即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涉案生产商浙江衢州联州致冷剂有限公司为2160.27美元/公吨,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为1620.60美元/公吨,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为1553.45美元/公吨,太仓中化环保化工有限公司、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均为1837.14美元/公吨,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1899.68美元/公吨,其他生产商为2250.56美元/公吨。本案反倾销措施仅适用于混合制冷剂470和410。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8247800项下的产品。上述裁决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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