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71/2021-Customs(ADD)号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9月14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连二亚硫酸钠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即对中国和韩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440美元/公吨,韩国为300美元/公吨。上述裁决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831和2832项下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