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生产输华食品内、外包装应标注在华注册编号
发布时间:2021-12-17 【字体: 打印本页

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称,从明年1月1日起生产的输华食品,应当在输华食品的内、外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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