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与连云港市中院、贸促会开展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战略合作
发布时间:2021-12-17 【字体: 打印本页

12月15日下午,我会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连云港市贸促会在连云港签署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我会肖铁军二级巡视员、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蔡绍刚院长、连云港市贸促会平浩生主任分别代表三方签约。

本次签约是落实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意见》等要求的推进举措,也是我会和连云港市中院、贸促会深化合作,完善知识产权及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深化诉调对接合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肖铁军二级巡视员表示,在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下,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动荡多变将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国际形势的主旋律,省市两级企业面临巨大的挑战与压力。签约后,三方应积极践行“我为企业办实事”活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有效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服务手段与模式,共同打造“一市一品”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和多渠道、多手段、全方位的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平台,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蔡绍刚院长表示,此次签约进一步完善了连云港市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下一步要加强三方沟通合作,确保各项举措落细落实,取得实效。一是积极探索涉外商事纠纷审判规律,加强研判,提出解决方案,从源头上防范纠纷的发生;二是坚持依法调解,发挥专业调解优势、整合资源、综合协调,及时高效化解涉外商事以及知识产权纠纷,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根据协议,三方将在三个方面加强战略合作。一是加强协同联动,在法律咨询服务、培训、研讨、走访企业、经贸预警、课题研究、知识产权宣传保护及纠纷化解等方面通力协作,提升广大市场主体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建立知识产权及涉外商事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仲裁渠道,快速化解知识产权及涉外商事纠纷;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及信息共享制度,共享宣传渠道和资源,确保宣传交流的效果。(法律事务部)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