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2021-12-13 【字体: 打印本页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争到2025年,横向互联、纵向互通、央地协同、合作共享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基本建立,便捷高效的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初步形成,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网络更为完善,我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明显提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的促进作用更加突出。

《意见》提出要完善纠纷应对指导工作体系。优化工作网点布局,在需求高、基础好、条件成熟的地方布局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探索在重点贸易国家(地区)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海外分中心,形成海外纠纷应对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纠纷应对指导工作规程,实现标准管理,规范运行,全面提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能力水平。

《意见》鼓励利用多种手段降低企业海外维权成本。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及境外展会知识产权纠纷法律费用险等保险业务,降低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成本。推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互助机制,鼓励企业设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互助基金,缓解海外维权资金压力。

《意见》要求开展海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跟踪研究。建立健全动态跟踪机制,加强对重点国家(地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修改情况跟踪研究,及时发布重点国家(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和政策环境调整变化信息。持续发布重点国家(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国别指南。定期更新重点国家(地区)知识产权官费信息。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评估。针对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遭遇的知识产权难点问题,发布重点国家(地区)营商环境调查研究报告。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指数评价指标体系,发布年度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指数报告。

《意见》提出要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聚焦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围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面向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纠纷应对能力。建立与海外知识产权及法律服务机构联系机制,遴选一批有资质、有实力的国内外知识产权及法律服务机构,发布符合企业对外贸易发展需求的服务机构名录,为企业提供专业优质服务。探索建立国内服务机构和海外法律服务机构“1+1”合作机制,为企业提供专业优质、成本可控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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