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认定32家2021年度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和企业
发布时间:2021-11-26 【字体: 打印本页

江苏省发改委近日消息,为进一步激发物流行业市场主体活力,提高物流整体运行效率和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物流企业竞争力,根据《江苏省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1〕3号)和《江苏省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1〕4号)有关规定,在各地上报、材料初审的基础上,江苏省发改委组织省内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拟认定8家基地和24家企业为2021年度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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