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6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发布时间:2021-11-26 【字体: 打印本页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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