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系统11月10日起签发中巴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
发布时间:2021-11-12 【字体: 打印本页

自2021年11月10日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和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可以向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机构申请签发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随附上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相关规定在巴基斯坦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中巴两国是全天候、全方位的友好邻邦和重要贸易伙伴,有着深厚的“巴铁”情谊。根据中巴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议定书规定,两国间相互实施零关税产品的税目数比例由此前的35%逐步增加至75%,享惠空间进一步提高,双方贸易自由度进一步提升。企业申办中巴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后,货物在巴基斯坦清关时可享受关税减免优惠,提升在巴的市场竞争力。

企业可登录贸促会原产地申报系统(http://login.qiye.ccpiteco.net/)免费申办证书,自主打印实现足不出户完成证书申领。贸促会原产地证采用防伪打印技术,企业可扫描证书上的二维码或登录网站实时查询证书真伪。

我会签证工作人员将针对出口企业申办证书中遇到的问题,做好“一对一”辅导工作。咨询电话:025-52856350、52856805、52856463。(法律事务部、商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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