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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据介绍,修订后的《条例》增加了“融资促进”“监督检查”两章,将原条例由8章扩展为10章,条文由58条增加到74条。在财税支持与融资促进方面,《条例》进一步规范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明确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市场开拓等,其中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规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的其他专项资金应当向中小企业倾斜。明确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初创期中小企业。